(略)受(略)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湄洲岛“113工程”智能网联车辆运营服务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湄洲岛“1(略)
项目编号:(略)
项目(略):
项目联系人:(略)
项目联系电话:(略)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略)
采购单位地址:(略)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略)/(略)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略)
代理机构联系人:(略)/(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一、(略)
湄洲(略)示”
(略)对湄洲岛“113工程”智能网联车辆运营服务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现公示如下:
1、采购人:(略)
2、项目名称:
合同包 | 服务名称 | 技术要求 | 服务期限(天) | 最高限价(万元) |
1 | 湄洲岛(略) | 详见“第三章 采购内容与要求” | 180 | 350 |
3、拟采购服务的说明:
以智能网联车为载体,在湄洲岛智慧交通场景开展运营的服务要求,服务期限180天,最高限价350万,最终按实际使用天数结算。
3.1运营主体要求:
3.1.1. 招标常规要求:(略)
3.1.2. 根据湄洲岛道路情况对智能网联汽车场景规划能力、改装升级能力、车辆监控管理能力。
3.1.3. 针对(略):运营主体具备车载设备标定和安装、硬件设备维护及软件系统优化升级能力;
3.1.4. 针对网联辅助驾驶车辆:运营主体具备车端与路端系统的信息交互及其运维能力;
3.1.5. 针对道路测试应用示范或场景测试:运营主体具备车辆信息数据在监控中心平台统计、显示等的运维能力;另外,具备各类型测试车辆监控、监管的能力;
3.1.6. 为满足政府对测试范围的管理,运营主体具备车辆运行数据统计、场景测试数据分析及测试相关报告提供等能力;
3.2、车辆技术要求如下:
3.2.1智能网联车数量:3辆(乘用车1辆,小巴2辆),运营服务周期:6个月。
3.2.2智能网联车的(略)。
3.2.3智能网联车应具备的自动(略)经过国家级示范区或正规合法检测机构进行测(略)
3.2.4智能网联车的应用环境是****湄洲岛的开放道路(约8公里),此区域已覆盖移动5G网络及北斗高精定位基站,需具备基于5G-V2X的道路交通信息发布预警场景应用,适配既有高精定位基站。
3.2.5智能网联小巴单车智能需具备在封闭园区内具备可以全自动驾驶(无方向盘、无驾驶位)功能,提供语音、触控等人机交互和音视频广播服务的内部智能交互功能,能够对限速牌、障碍物、行人横穿马路进行识别及响应,具备停-走、交叉路口直行车辆冲突通行,紧急情况可人工介入可操作的能力。
3.2.6智能网联乘用车单车智能具备在封闭园区及开放道路上循迹行驶、车道保持、停车避让或避障绕行的主动巡(略)形路口通行并具备紧急情况下自动紧急制动、人工接管操作的车机交互能力。
3.2.7智能网联乘用车需具备集成V2X网联能力,湄洲岛路侧已布置金溢科技RSU设备,故车端需配备适配此品牌OBU设备进行集成,实现基于TCSAE 53-****标准中一期关于安全、效率方面的基本场景,通过车端显示设备展示V2V网联预警信息,指导智能网联车辆自动驾驶,实现车路协同。
3.2.8支持管理平台对相关管理设备的车端布置(定位及视频监控设备)。
3.2.9在车载传感(略),功能方面具备日志规范、软件备份等要求。
3.2.10传感器支架应具有平滑、美观,尽可能多的嵌入到车身内,较少破坏车壳并与车体焊接或打孔牢靠,线束平整、分类清晰。
3.3、(略):
3.3.1. 按规定区域进行智能网联车辆示范运营。
3.3.2. 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依据实际路况条件(略)等能力。
3.4、安全员要求:
3.4.1. 经运营方在自动驾驶测试规程、测试操作方法、危急情形应急处理措施等方面具有(略)
3.4.2. 与运营方签订劳动合同或者劳务合同;
3.4.3. 取得相应准驾车型驾驶证并具有3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无酒驾、毒驾经历;
3.4.4. 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无扣除满分记录;
3.4.5. 最近1年内无超速50%以上、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记录;
3.4.6. 无饮酒后驾驶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记录,无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品记录;
3.4.7. 无致人死亡或者(略)
4、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依据“**省**市人民政府关于研究湄洲岛零排放智慧出行试点有关问题的备忘录”和“**市人民政府与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协议”本采购项目原先已与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略),技术更新迭代快,国内具备相对成熟自动驾驶技术的车辆**较少,鉴于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启明公司)承建湄洲岛试点(略),同时具备智能网联汽车场景定义、改装和运营能力。
综上所述,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在项目上具备不可替代的优势,具有唯一性,符合《中华人民*(略)定,因此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向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进行本项目采购。
5、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净(略)
6、专家论证意见:(略)
7、论证专家信息(工作单位、姓名、职称):
姓名 | 工作单位 | 职称 |
吴荔飞 | **五中 | 高级 |
杨武 | **学院 | 高级 |
李志强 | **四中 | 高级 |
8、公示的期限:
(略)潜在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包括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给采购人。
9、相关联系人信息
采购人:(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采购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监督管理部门:(略)
采购人:(略)
采购代理机构:(略)
****年 9 月 12 日
二、(略):
三、(略)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