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城区村村通自来水第三期工程项目施工招标》招标文件澄清文件 1.招标文件第V页 目录 现修改为:(略) 2.招标文件第11页 3.5.2 原文:(略) 现修改为:(略) 原文:企业****年度~****年度内具有会计事务所提供的财务审计报告书,且企业财务经营状况良好,财产没有(略)。 现修改为:近3年(****年8月至今)承担过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建设的工程造价不低于****万元的农村供水工程施工业绩证明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和合同工程完工验收(或以上)鉴定书的复印件) 3.招标文件第11页 3.5.2 原文:(略) 现修改为:(略) 原文:企业****年度~****年度内具有会计事务所提供的财务审计报告书,且企业财务经营状况良好,财产没有出现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现修改为:近3年(20(略))承担过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建设的工程造价不低于****万元的农村供水工程施工业绩证明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和合同工程完工验收(或以上)鉴定书的复印件) 4.招标文件第13页 原文:(略) 现修改为:(略) 5.招标(略) 2.1.2 原文:财务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现修改为:(略) 6.招标文件第108页 原文:(略) (近3年指(略) 1、财务状况表 财务状况表
注:相关材料复印件在“八、原件的复印件”中提供。 现修改为:(略) 7.招标文件第110页 原文:(略) 现修改为:(略) 8.其他(略)。 凡本项目(略),以本澄清文件为准。本澄清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 招标代理:(略) 二0一九年九月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