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名称: | (略)现业邮电家属院“三供一业”物业分离移交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 创建时间日期: | ****-09-15 18:13:06 | |
招标文件发售(略): | (略)0:30:00 | 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 | (略)8:30:00 | |
终止: | 否 | |||
现业邮电家属院“三供一业”物业分离移交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略)现业邮电家属院“三供一业”物业分离移交项目(第二次),招标编号:XJ-DXZB****,招标人为(略),招标代理机构为(略)。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 招标范围1.1 招标范围: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国有企业职工家属院“三供一业”分离移交的通知》,按照要求将分公司25号邮电大家属院、2号邮电小家属院、21号传输局家属院“三供一业”物业分离移交用户575户,国家统一标准每户****元,合计(略).00元。按照“先移交后改造”的原则,即移交单位和接收单位确定设计方案、签订分离移交实施协议后,“三供一业”管理职能移交接收单位负责,同时将“三供一业”相关资产(包括固定资产和维修改造资金)划转接收单位,再由接收单位按照协议确定的方案负责组织实施维修改造,并按照协议确定的有关时间要求按时完成维修改造工作。 1.1.1本项目含税预算金额为****.00元。最终规模及详细建设内容以(略)实际委托为准。 1.1.2实施地域:(略) 1.1.3移交期限:(略) 1.1.4质量标准要求、技术标准要求:(略) 1.2 标段或份额划分:(略) 1.3本项目设(略).00,投标(略).00。报价高(略),其投(略)。 2. 投标人资格要求2.1.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经营范围许可,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投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供完整、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1.2投标人必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有效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材料(证明文件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查询地址和证明截图或提供其他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1.(略)单位为当地国有企业 2.2业绩要求:要求提供****年1月1日起至本次项目发布首次公告为止同类项目业绩,业绩时间要求须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合同签订日期可明确为具体明确的起止时间同时须满足下列要求: 1.业绩证明材料须为单项合同或采购订单(订单下单日期须在业绩要求的时间范围内)。 2.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同时包含增值税发票彩色扫描件和合同关键页彩色扫描件(①合同主体与发票主体须相一致,同时合同(略)时提供,合同原件及发票原件随时备查(说明:如在中选后核查合同及发票原件过程中,发现投标文(略),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选资格,并按照在招标/招标文件中确定的原则递补中选供应商),③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标的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盖章页),若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证明材料不予认可;其它业绩证明材料无效。 3.若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为框架协议/合同,则须同时提供框架协议/合同下采购订单及增值税发票的彩色扫描件,业绩金额以采购订单累计金额为准;采购订单金额须与增值税发票金额相一致,若出现金额不一致,则以增值税发票金额为准。 4.业绩总金额以增值税发票合计金额为准。 5.在评选现场对投标人提供的发票进行真伪查验,查询网址为:https://inv-(略)gov.cn/(可查(略))。如查验结果与增值税发票原件信息不符,其投标将被否决。 6.未提供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提供不完整的不予认可; 2.3财务状况:提供****年度投标人自行出具的或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必须包含资产负(略)); 如参加本项目的公司为****度内新成立公司,则可不要求其提供财务报告 2.4信誉状况: 2.4.1参选人须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略)gov.cn/)无“失信被执行”记录,须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2.4.2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略)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须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2.5 其他要求: 2.5.1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3.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4.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5.在最近三年内骗取中标的; 6.在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供应商(略) 7.投标人在最近五年内参与的采购活动中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8.在与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合作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尚未妥善解决的; 9.相关产品(略)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10.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11.为本招标项(略) 1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3.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1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略) 15.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16.(略)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1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5.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略)。 2.7各投标人必(略),招标人保留核查的权利,并视(略),对于弄虚作假的行为(包括不限于:业绩、资质、人员、厂房、库房、生产能力等),一经查实,三年内不得参加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的投标,同时若中标则取消中标资格。 3. 资格审查方法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年9月16日至****年9月20日,北京时间每日上午10:30时至13:30时,下午15:30时至18:30时(节假日休息)。 4.2 招标文件获取地点:乌鲁木齐市沙区阿勒泰路661号汇芙园小区二期7号楼304室。 4.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4.3招标文件费用:(略)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年10月11日11时0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略)五楼会议室((略)西大街2号)。 5.2 本项目将于上(略),招标人/代理结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3 出现以下情形时,招标人/代理结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3.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3.2未按招标(略) 5.3.3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6. 发布(略)本招标公告仅在_((略)com.cn)、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外部门户((略)com.cn/MSS-PORTAL)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7. 联系方式地址:(略)五楼会议室((略)西大街2号) 。 (2)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乌鲁木齐市沙(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电子邮件:(略)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年 9 月 12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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