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受(略)的委托,将对其(略)项目采用(略)采购。
一、项目名称:(略)
二、项目编号:(略)
三、采购内容:本次采购内容共一包:(略)。
四、预算金额:(略)
五、拟采用的采购方式:(略)
六、(略)采购理由:
平遥县汇晟影视节目制作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文化创意策划、包装,大型节庆活动策划、组织承办。公司拥有专业创意策划团队,历次承办大型活动已展现出该公司的专业艺术品味。为筹备好(略)工作顺利完成,保证主题活动的节目创作、编排等工作的质量和专业的艺术品味,由平遥县汇晟影视节目制作有限公司承担(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之规定,指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本项目满足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的特殊要求,故该项目申请(略)采购方式。
七、(略)
1、满足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报名、不允许转包;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略)
4、未被列入 信用中国 网站((略)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略)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供应商报名备案:
1、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法人身份证;
3、法人授权委托书(若法定代表人前来报名,需提供法定代理人的身份证的原件)
4、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5、提供在 信用中国 网站((略)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略)gov.cn,查询区间为投标截至日期前三年)上相关信用结果查询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以上证件需提供原件,审核无误后,将留存各供应商加盖公章资料的复印件一套)。
九、公示期限:(略)(五个工作日)
十、采购文件发售:
1、采购文件发售时间:2019年9月16日至2019年9月20日(北京时间8:00-12:00,15:00-17:00,节假日除外)。
2、地点:(略)办公室(平遥县顺城路100号)。
3、售价:(略)
十一、(略)采购响应性文件的递交:
参加(略)采购供应商应于2019年9月23日开标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递交到(略)开标室,逾期送达不予受理。
十二、(略)采购谈判时间及地点:
2019年9月23日9时30分在(略)开标室(平遥县顺城路100号)谈判。参加(略)采购的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必须按时参加。
十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略)
联系地址:(略)
联系人:张女士联系电话:(略)
采购代理机构:(略)
联系人:薛女士联系电话:((略)
邮编:(略)邮箱:(略)
现将以上情况进行公示,向潜在供应商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为2019年9月16日至2019年9月20日(五个工作日)。潜在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限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向采购(略),预期不在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