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 ****关于**市**区海地银河苑芙雅园1号1单元321室(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公告时间:2019.****.16 18:29:00 ****将于2019年10月17日10时至2019年10月18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法院账户名:****,网址:sf.****.com ),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市**区海地银河苑芙雅园1号1单元321室。房产证号:****02911,毛坯,用途:住宅,建筑面积:44.12平米,总层数11层,所在楼层3层;结构:混合。依房屋现状拍卖,房产面积仅供参考,实际面积以不动产登记为准,面积差额部分不退不补;标的物以实际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标的瑕疵保证,需买受人亲自实地看样;办理产权过程中所涉及的税费按照法律规定由双方各自负担。 评估价:157885.19元,起拍价:110519.63元,保证金:22010.00元,增价幅度:1100元(或整倍数)。 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由竞买人自行调查,竞买成功后视为买受人自愿承担。 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买受人自行在拍卖公告期间对上述标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看样工作,拍卖程序咨询电话:0631-****012(张)。咨询时间:上午9:30-11:00 下午2:00-4:00。(工作日)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竞买人应当尽早交纳保证金,在报名时间截止时会出现保证金支付成功但无法获得竞买资格的情况,出现类似情况解释权在淘宝网,相关争议以淘宝网的书面解释为准。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标的物如有原有户口难以迁出的情况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六、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手续。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按****地方税务局****法院文件鲁地税发[2017]42号《****税务局 ****法院****法院不动****机关税费征缴协同联动机制的指导意见》)执行,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因买受人不缴纳税费和垫付费用造成无法过户或其他不利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优先购买权人,请于拍卖前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法院指定账户。(竞买人应注意:保证金是支付到淘宝网上,竞买人自行将保证金汇入我院账户的无法参与竞拍) 十、拍卖余款请在拍卖结束后七个工作日内缴纳,****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银行转账有一定的时间差,建议现场刷卡付款或者确认****法院工作人员),期限内未支付的将视为放弃购买,保证金不予退还,****法院: 1、收款单位:**** 收款银行:****公司****支行 收款账号:228****49062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 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银行。 十二、依照法释〔2016〕18号《****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三,买受人竞买成功后相关手续办理流程: 1、买受人在竞买成功后,应先联系0631-****012(张)确认交款时间,付款后持收据和****法院执行局签订成交确认书。 2、领取执行裁定书。 3、买受人持执行裁定书办理相应产权过户手续。(因买受人自身原因未在合理时间内办理过户,而标的物仍登记在被执行人****机关查封的,****机关提起异议,我院不负责协调)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法院咨询电话:0631-****012(张)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最****法院所有 淘宝技术咨询:400-****-2870
**** 二〇一九年九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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