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城区永宁街塔岗片区截污管网完善工程补充公告
增城区永宁街塔岗片区截污管网完善工程补充公告
-- 发布时间: ****-09-16 17:25
一、现对招标文件以下条款作出修改:
原文:(略)
2 | 财务指标 | 4 | 投标人自(略)计纳税总额: (1)达到****万元或以上,得4分; (2)达到****万元或以上,得2分; (3)达到2(略),得1分; (4)其他不得分。 |
财务指标:纳税总(略),投标人(略)(不符合条件或无提交网页信息打印件的不计分)。
现修改为:(略)
2 | 业绩情况 | 4 | 投标人自(略)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中标价为****万元或以上的市政工程业绩,每个得0.5分,最多得4分 |
业绩情况:市政工程业绩(略):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中标通知书上没有金额或免招标的,以施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为准。技术指标(具体要求在招标文件中明确)需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内业绩上传件中反映。完成时间(略)。库内业绩上传件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或登记的工程资质内容与施工合同等业绩证明资料不相符的,该项业绩不计算得分。
二、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与本补充公告内容不一致之处,以本补充公告为准,其他内容不变。
三、本项目的(略),详见本补充公告附件。
四、本项目具体招标投标日程及场地安排等时间及场地安排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本项目的日程安排,投标人可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服务指南”专栏中的“交易活动安排”,输入项(略)。
广州市(略)
二〇一九年九月六日
招标导航更多>>
工程建筑
交通运输
环保绿化
医疗卫生
仪器仪表
水利水电
能源化工
弱电安防
办公文教
通讯电子
机械设备
农林牧渔
市政基建
政府部门
换一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