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略)。
甲方:(略)
乙方:(略)
根据招标编号为[(略)]ZY[GK](略)的罗源县青少年公益性实践基地科技馆设备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略)
2、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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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 品目号 | 品目编号 | 品目名称 | 商品名称 | 数量 | 计量 单位 | 产地 类型 | 单价 | 金额 | 品牌 | 型号技术 指标等 | 产品属性 | ||||
1 | 1-1 | A(略) | 其他专用仪器仪表 | 其他专用仪器仪表 | 1 | 批 | 国内 | (略) | (略) | 小米、熊掌、PICO NEO、冠商(略) | 4A、1(略) | 无 | ||||
合计: | (略)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贰佰伍拾陆万玖仟叁佰叁拾捌元整(¥(略))。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略)
4.2交付地点:(略)
4.3交付条件:。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详见招投标文件。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验收依据:采购文件(略)质量标准规定,均为验收依据。货物验收:货物运抵采购(略)。设备验收:中标供 应商根据招标(略),由采购人负(略)应商按规定的标准要求进行使用性能方面的联合验收;设备验收测试不合格,中标供 应商(略),并重新调试运行直至达到验收合格。采购人有权委托我国相关具有检验资质的部门、单位、机构针对中标货物的软硬件、性能进行检验。其检验结果将作为验收标准的组成部分之一。验收(略)应商(略)。。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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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预期(略) (用于采购贷申贷,为空无法进行申贷) |
1 | 95 | 中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合格产品并安装,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持有正式发票和采购人所开具的验收合格证明,支付到(略) | |
2 | 5 | 余款5%作为质量保证金,待验收合格日起一年后10个工作日内一次无息付清 |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三年。
10、违约责任
因中标供 应商原因造成采购供货合同无法按时签订,视为中标供 应商违约,采购人有权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如投标保证金不能弥补中标供 应商违约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中标供应 商还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在签定采购供货合同之后,中标供 应商要求解除合同的,视为中标供 应商违约,采购人(略),如投标保证金不能弥补中标供 应商违约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中标供 应商还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因中标供 应商原因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除依约承担赔偿责任外,还将按有关质量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同时,采购人(略)应商的权利,并报相(略)。若发生死亡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采购人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特大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采购人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采购人保留更换中标供 应商,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还应承担赔偿责任。在明确违约责任后,中标供 应商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书起七天内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略)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略),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略)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略):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本协议的订立(略)和国法律。如甲乙双方就本协议内容或其执行发生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应进行友好协商;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厦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无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肆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略)
甲方: | (略) | 乙方: | (略) |
住所: | 罗源县凤山镇小西外路1号 | 住所: | 厦门市思明区万科创想中心9楼909 |
单位负责人: | 沈庆焉 | 单位负责人: | 林泉彬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 |
联系方法: | (略) | 联系方法: | (略)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瑞景支行 | |
账号: | 账号: | (略) |
签订地点:(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