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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烟气处理超低排放改造项目已由阜城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阜发改招标核字[****]7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略),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资金240万元,其余资金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烟气处理超低排放改造项目2、项目建设内容:(略)现有3台锅炉在运行过程中,SO2排放浓度200mg/Nm3;颗粒物排放浓度30Nm3,NOx排放浓度200Nm3,因排放不能满足环保要求,现对原有锅炉进行改造(拆除现有麻石塔塔顶,安装碳钢塔顶,烟道相应加高,更换并增加高效除雾器,拆除现有综合烟道,改为碳钢烟道并做防腐处理)、拆除旧设备。新购置除尘器改造,脱硝改造和脱硫改造设备。主要目的是对锅炉进行除尘、脱硝、脱硫改造,增强污染物处理效能。3、项目建设地点:河北省衡水市阜城县光明路南、西安南大街西侧4、工期:2个月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标准的要求6、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全部工作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略),具备有(略)3、项目经理为(略),具有安全生产(略)(B类),且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 4、技术负责人为环保等相关专业的中级及以上工程师。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6、投标单位须具有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的信用证明文件,(略)的响应单位,不得参(略)。 7、投标单位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查询网站“中国裁判文书网”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本次招(略),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09-17 09:00至****-09-21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九安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略)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略)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略)9: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九安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九安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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