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 ****人民法院关于****新枫园临街B号楼107号店(变卖)的公告(变卖) 公告时间:2019.****.17 16:35:25 ****人民法院关于变卖位于****新枫园临街B号楼107号店的公告 ****人民法院将于2019年10月8日上午10日时至2019年12月8日上午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新枫****公司名下位于****新枫园临街B号楼107号店,建筑面积为125.33平方米,框架结构,所有权证号:景房权证自管字第5880号。 二、上述变卖标的评估价为236.56万元,起拍价:****608元,保证金16万元,增价幅度:8000元。 三、咨询、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19年9月17日起至2019年9月30日17时止接受咨询(双休日除外),有意者请与****联系。 四、网络司法拍卖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价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延迟5分钟。 五、变卖方式: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六、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变卖成交后,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的一切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变卖前与本院联系。 九、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本标的物相关说明:该标的面积为125.33平方米,框架结构,总层数8层,标的位于第1层,用途为商业,名称****中心,建筑物为租赁人自行进行了隔断分层,房屋内部为普通装修。 十一、竞买人报名参与变卖时,网拍系统将通过竞买人支付宝帐户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变卖预缴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退回,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法院指定帐户。 十二、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请在网络变卖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缴入指定账户。****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法院: 1、 银行付款方式:****法院指定账户(户名:****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工商银行斗富弄支行,账号:150********00041195)。 2、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中付款教程,网址: https://www.****.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 特别提示:变卖成交后不按期缴纳变卖尾款的,变卖预缴款不予退还。 十三、司法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变卖预缴款、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变卖预缴款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银行。网址:https://www.****.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四、依照相关法律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该材料仅为竞价成功确认书,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非最终的《变卖成交确认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举报监督电话:0798-****873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0798-****718(詹棚) 淘宝技术咨询:400-****-2870
****人民法院 2019年9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