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继续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提高农业生产效率,解放农村劳动力,现将下列土地生产经营权对外公开招标,具体事项如下:
一、(略)。地块名称:西陈庄村1组部分地块,面积约72.75亩;地块四址:东至鸽场、南至兴陈路、西至环村东路、北至2组田。渠道、泵站等农田设施所占面积为田亩面积,由承(略)。如有极个别农户坚持种植,按农户种植田亩从总面积中核减。上述面积由村、(略)。
二、面积计算。以上面积约72.75亩耕地(为农户土地确权到户面积),已由村、组共同确认,并作为向农户发放的依据。招标报名结(略),所有报名者需对所有招标田块自行进行现场勘察,请报名者谨慎投标。正式开标时,即视同竞标者无条件认可招标内容。
三、奖(略)。 国家现行(略),(略)由承租人自行负担,规模经营得到的国家奖励归承租人所得。经营合同期间,承租方根据生产需要,自行投入,发包方不承担义务。
四、承租期限。承租期限为3年(即(略)5至(略)4)。合同期满前,由发包方重新按照程序进行招投标。
五、报名地点及起截时间:承租人(略),对未结清往年承租尾欠的法人、自然人或家属成员以及在本镇从事自主经(略):00前由本人带身份证原件、村出具无往年承租土地流转尾欠款的书面证明到镇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报名(节假日不接受报名),报名时缴报名资料费200元,投标保(略)(不计息),中标单位(或个人)须在中标结束公示后10个工作日内与村委会签订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并缴纳所有费用,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不计息)全额转作合同履约保证金,未中标者当场无息退还保证金。如竞标人中标后在十个工作日内拒签合同,此保证金不予退还。发包方有权按照中标价款从高到低重新确定下一个中标者。
六、竞标方式。①本次土地流转费为1000元/年/亩,固定不变,不参与竞价。②村收资产资源发包收益以50元/亩/年为底价进行竞价,且3年的收(略)。渠道、泵站等灌溉设施所发生的修缮、维护、电费等均由承租人承担,此轮承包结束后,原承租方必须完好的将上述设施修缮、维护好后交村委会,以便下轮承包。各竞标单位(或个人)进行竞价投标,采用(略),一轮决标,竞价必须为5元或5元的整倍数往上递增,高价中标,报价低于底价时,投标无效。?此次标(略)(含三人)方可开标;达不到条件的需重新发布第二次公告,原报名者报名资(略),不需参加第二次报名,公告期满后根据招标程序进行开标,具体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七、兑付时限。承租单位(个人)必须于每(略),逾期按每日 5‰ 的比例追加应补缴纳金额的滞纳金给村委会,否则村委会有权制止承租方开镰收割,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承租人承担。
八、交地时间及种植方式。发包人应于本年度水稻收割结束后及时向中标人交付承租地块。本次经营权招投标地块按政策原则上进行稻麦种植,如需种植其它经济作物需经村委会和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九、“双禁”、环保 及“防违控违”责任。承租人在承(略)(禁止(略)),全面推行机械化作业,经上级验收后享受上级的补助。不得以铬渣土等铺设生产便道;不得在所承租经营地块以兴建粮食农机仓库等为名,搭建任何建筑,如确有需要,需经国土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自行搭建后果自负。
十、其他事项:
1、凡农村路、桥、农业招商项目等政府批准建设项目需要用地,承租人必须无条件服从,实际占用面积从承包面积核减。如有项目落户该地块,承租方必须无条件出让,按合同价格退还承包方未达年限的承包费用,承包方不得以任何借口费用,阻挠实施项目的落户。
2、中标者不(略),如有特殊情况需经村委会同意,否则村委会有权终止合同,后果由中标者自负。
3、中标者实施的生产便道、田块整理整平、简易搭建等属于个人行为,承包到期后一律恢复原状,不得以上述理由不交付地块,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承租人承担。
4、原承包人到期后需将秸秆切碎后交村委会重新进行发包,秸秆还田补贴由原承包人和续保人各享受一半补贴。
十一、报名联系人:
王扣荣(略) 李学军 (略)
兴泰镇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
兴泰镇西陈庄村村民委员会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