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 **县人民法院关于拍卖**县普翼新城一期11-10号商业用房(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公告时间:(略)19 09:40:24 **(略) 关于拍卖**(略) 公 告 **县人民法院将于****年10月20日10时至****年10月21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县人民法院**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县普翼新城一期11-10号商业用房。 (略)元,建筑面积28.07平方米。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略)至(略)(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略):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保证。有意者请务必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本院仅就拍卖(略),不负责过户。 六、标的物转(略),所涉及的一切(略)。 七、对上述标(略),请于****年9月27日前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略),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略),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拍卖余款请在****年10月29日前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到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交通银行**省分行营业部,账号:(略)) 十一、(略),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略),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略)。各大银行充(略)。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咨询电话:(略) 举报监督电话:(略) **县人民法院 二〇一九年九月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