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在线监控设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在线监控设备项目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在线监控设备,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09-19至2019-09-25,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时间,下同), **市**区维明南大街266号恒大华府3号商业办公楼2单元7层716 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多证合一的除外),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资料。 4.2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4.3其他说明:报名须知: 凡符合以上要求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一套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报名: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副本); (2)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投标人应提供税务网站一般纳税人查询网页截图); (3)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关于投标人的查询页; (4)法定代表人本人报名时,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人报名时,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 (5)本项目投标人可不需要仪器、设备的代理授权书,但是必须承诺如果中标后,必须按照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仪器品牌型号进行供货,如果中标商未按照投标文件及合同约定的仪器型号品牌进行供货的将直接取消其中标资格。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9-10-16 09:00 ,地点为 **市**区维明南大街266号恒大华府3号商业办公楼2单元7层会议室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国家烟草专卖局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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