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略)
2019年度常乐镇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道路项目工程(常中村)(二次)
施工招标公告(资格后审、抽签)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9年度常乐镇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道路项目工程(常中村)(二次)(项目名称)已由海门市人民政府农村工作办公室和海门市财政局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海门市常乐镇常中村经济合作社,招标人为海(略),招标代理机构为南通正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补助及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略)。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地点:(略)
(2)工程规模:(略)
(3)招标范围:(略)
(4)计划开、竣工时间:2019年9月到2019年 11月,总工期:60日历天;
(5)质量要求: (略)
(6)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标段编号 | 招标内容 | 建设规模 | 合同估算价 (万元) | 申请人资质 类别及等级 | 项目负责人 等 级 |
常中村:(略) | 共1140m《详见工程量清单》 | 44.4248 | 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 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注册建造师贰级(含临时)及以上或小型项目管理师 |
三、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略)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略)或小型项目管理师。
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略)条件:
(1)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格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审查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7)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不得兼职;
(8) 未被海门市农办和财政局列入2019年一事一议道路项目招标黑名单的施工单位实施中因不诚信原因受相关处罚.
四、招标文件(略):
获取(略)(含投标单位资格审查须知、工程量清单)、图纸、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及招标控制价(发包价)等资料的具体内容到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略)的同时开始,到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结束,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否则,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五、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可以向招标代理机构邮箱(略)@qq.com】以无记名的方式提出并电话联系招标人,提出时间及答疑时间、开标时间等详见招标文件。
六、评标办法: (略)
七、本公告发布时间:(略)时00分。
八、代理机构:本工程由南通正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招标事宜。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海门市常乐镇常中经济合作社 | 招标代理机构: | 南通正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海门市常乐镇常中村 | 地址: | 海门市河海路598号 |
联系人: | 施先生 | 联系人: | 许先生 |
电话: | (略) | 电话: | (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