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略)受(略)委托,就下列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与。
一、采购项目编号:(略)
二、(略):(略)
三、采购项目概况(内容、用途、(略)):
项目名称 | 采购预算 | 规格要求 |
**市地质灾害隐患点自动化监测系统建设 | 116万元 | 具体要求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国政府(略);
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本项目拒绝联合体投标。
五、竞争性磋商文件提供期限、获取方式:
自本公告公布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均可获取磋商文件,磋商文件合法获取方式如下:
①供应商登陆政采云找到本项目填写相关信息后下载磋商文件;
②供应商未注册政采云账号的,填写好《磋商文件领取登记表》发至(略)@qq.com, 采购代理机构在政采云系统中将该单位信息添加至本项目后,下载磋商文件。
磋商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在递交响应文件时收取。
六、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略)
七、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略)**分公司(**市乐成街道阳光大厦1幢705室)
八、磋商开始时间:(略)
九、磋商地点:(略)**分公司(**市乐成街道阳光大厦1幢705室)
十、磋商保证金:无
十一、其他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公告发布之日次日起五个工作日。
2、供应商如对磋商文件有异议的,应在自磋商文件提供期限满(略)
3、供应商(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对可以质疑的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磋商文件之日(含在政采云系统登录填写相关信息后下载磋商文件)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磋商文件在采购公告期限后获得的,自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4、潜在供应商应当按照公告规定的方式获取磋商文件,未按照公(略),针对磋商文件的质疑不予受理。
5、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略)。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按《(略)
6、潜在供应商可在**政府采购网http://(略)gov.cn进行免费注册,具体详见**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要求。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略)
地点:(略)(**市鹿城区牛山北路13号牛山国际商务大厦9楼907或**市乐成街道阳光大厦1幢705室)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联系传真:(略)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部门:(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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