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 ****关于****碚区童家溪镇同兴北路123号22单元1-4-2(第二次拍卖)的公告(二次) 公告时间:2019.****.19 17:03:12 拍卖公告 ****将于2019年10月08日10时至2019年10月09日10时(延时的除外)对以下标的物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申请执行人依法选定在淘宝司法拍卖网络平台(https://sf.****.com/023/05)进行公开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碚区童家溪镇同兴北路123号22单元1-4-2 标的****花园,根据107房地证2010字第24701号土地房屋权属证书载明:建筑面积179.80㎡,套内面积161.95㎡,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为2048年10月23日。(实际使用面积与土地房屋权属登记证书载明的不一致的,由买受人自行核实,并承担瑕疵责任) 根据******公司工作人员了解到:该标的物为楼梯房,现闲置。截止2019年8月6日,标的物欠缴物业费1655.4元,****公司核算实收为准。 具体现场状况以实际为准,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 评估价:162.18万元,起拍价:90.821万元,保证金:9.08万元,增价幅度:3000元(以及其整倍数)。 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房产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公司统一安排,******公司联系电话400-****-9293,预约看样请登录www.****.net自助预约,或关注 CQEPay 微信公众号自助预约。 二、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三、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注:一人或一人以上报名,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 四、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保证。 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详细情况可向物业及相关部门了解,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五、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但依法应由出卖方缴纳的相关税(费)须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买受人凭税务部门出具的出卖方已纳税(费)票据,向法院申请退还已垫付税(费)。买受人须缴纳印花税、契税。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六、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19年10月01日前与本院联系。 八、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9年10月19****法院指定账户。(开户单位:****;开户行:建行**观音桥鲁能星城支行;账号:500********052500210) 九、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及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依照法释〔2016〕18号《****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特别提醒:切勿相信其它单位及个人发布的标的信息,否则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自行承担。 咨询电话:******公司:400-****293 ****法院监督电话:023-****0110 **市高院监督电话:023-****3247 联系地址:**市**区金港新区28号 **** 二〇一九年九月十九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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