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域供水如皋西线支管网(334省道与214县道交叉口-至夏堡水厂)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区域供水如(略)(334省道与214县道交叉口-至夏堡水厂)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如皋市财政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皋财建【****】86号文(批文(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如皋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区域供水如(略)(334省道与214县道交叉口-至夏堡水厂)工程(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334省道与214县道交叉口-至夏堡水厂 2.1.2建设规模:本工程一标段:给水牵引管道采用DN400*12钢管牵引,管道长692米;二标段:给水管道采用DN400钢管与球墨铸铁管,主干管道长****米;阀门井采用园形井,φ700重型防盗球墨铸铁井盖座。具体施工做法(略) (略)万元(含暂列金42万元) 2.1.4工期要求:9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年10月11日,竣工日期:****年1月8日;实际开工日期以业主和监理签发的开工报告日期为准。 2.1.5质量要求:(略) 2.2招标范围: 区域供水如皋西线支管网(334省道与214县道交叉口-至夏堡水厂)工程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包含的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叁级及以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含)以上,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不得担任其他(略) 本工程委托代理人,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略),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1)业绩要求:(略) (2)自 ****年1月 1日以来,企业无法院认(略)(须经过最高人(略));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 招标(略)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略)至(略) 09 时0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南通CA数字证书”登录“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获取;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5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略)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年 9 月 29 日 09 时 00 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略)。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合理低价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略)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如皋市水务集团(略) 招标代理机构:如皋市城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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