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略)受(略)委托,就宿豫区人民检察院办案中心设备升级改造二期及办公设备采购项目进行网上公开招标,欢迎合格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一)项目名称:宿豫区人民检察院办案中心设备升级改造二期及办公设备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E(略)-1 (三)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略) (四)主要内容:(略)拟定为办案中心采购一批设备,主要有摄像机、存储系统、UPS系统、视频会议系统、综合安防系统等,总预算为(略)详细配置清单及技术参数见第四部分采购需求。 (五)采购政策:对小型和微型(略)。 二、(略) (一)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并提(略) 1、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证明文件(“三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2018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供应商成(略)); 3、2019年2月份(略)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自公开招标文件(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本公告“四、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为准)。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本次项目实行电子招标投标。 三、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 □ 最低(略) ? 综合评分法。具体细则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内容。 四、(略) (一)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为: “信用中国”网((略)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略)gov.cn); (二)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略) (三)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方式:由采购人在资格审查现场查询信用信息,网页截屏打印,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网页截屏应当留有(或注明)查询时点的网页地址和网络时间标记。信用查询记录(网页截屏和《政府采购信用信息查询使用情况说明》)由采购人授权的经办人签字确认。 (四)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采购人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五、招标文件获取 (一)招标文件提供时间:(略):30至(略)18:00。 供应商应在招标文件提供的时间内,使用CA锁通过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略)gov.cn/)点击“投标人登录”进入系统从"采购文件获取"栏目中,找到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供应商成功获取招标文件后,可通过电子服务平台打印“采购文件获取的回执”。每套每包人民币200元整,使用网上银行购买,售后不退。 (二)供应商网上获取招标文件需申领CA锁,可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CA及电子签章在线办理系统(http://(略)net/)进行在线办理,咨询电话:(略),因供应商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导致无法投标的,相关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三)本项目共分1个包。供应商参与多个包投标的,应按包分别获取招标文件。 供应商未按要求获取招标文件导致无法投标的,后果自负(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六、投标文件接收及开标 (一)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略) (二)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略)”),逾期完成上传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三)本项目采用: ? 现场开标。开标地点为宿(略)(市洪泽湖路(略),具体房间详见开标区导示牌)。 □ 不见面开标。投标人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略)gov.cn/)的投标人业务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参与开标。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代理机构:(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传真电话:(略) 联系地址:宿迁市宿城区富康大道霸王商城1号楼310室 邮政编码:(略) 采购人:(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财政部门监督电话:(略) 八、本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公告)期限,为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采购公告发布媒体:宿迁市政府采购网、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江苏省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 九、以上(略),将在相关媒(略)。 (略) (略) 2019年09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