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后审】南浔区练市镇基础设施提升EPC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的南浔区练市镇基础设施提升EPC总承包项目经**市南浔区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局以浔发改投资【****】19号、浔发改投资【****】22号、浔发改投资【****】29号、浔发改投资【****】61号、浔发改投资【****】64号批准,拟通过工程总承包方式(EPC)进行建设,计划总投资估价(略)。项目业主为(略),资金来源自筹,招标人为(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略)作为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对本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EPC)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择优选定承包人。本项目编号为NJSG(H)****-117。 二、项目规模与招标范围 项目地点:(略) 项目规模:包括练市镇亭子桥路延伸段**;镇区北侧部分道路**;练市工业功能区道路一期工程-练溪大道、茹家甸路两侧人行道、绿化、照明和新会路照明、两侧绿化景观工程;南陌路南段改造;练市镇 “污水零直排”建设一期工程相关内容的设计、采购、施工。 招标范围:本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工程总承包,包括设计范围内所确定的工程范围【详见第二卷招标人要求】的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管理、验收及保修服务,以及施工图设计中应考虑而实际未考虑的但直接影响使用功能的细部工程 1.设计范围:包括扩初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后续设计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本招标范围内的道路路基与路面工程、桥梁工程、给排水工程、交安工程、照明工程、绿化景观工程、雨污分流工程、综合管线(略) 2.施工范围:招标范围内所涉及的全部建安工程内容、包括工程保修期内缺陷修复和保修,前期三通一平、相关准备工作及手续办理等,具体包括本项目道路路基与路面工程、桥梁工程、给排水工程、交安工程、照明工程、绿化景观工程、雨污分流工程、综合管线管位布置等相关附属设施等工程的施工(项目施工前必须有详细的施工图、节点图等施工必须的图纸且经甲方确认同意方可施工); 3.总承包(EPC)管理服务:指应由业主完成的工作交由总承包单位实施而业主支付总承包单位费用的事项。主要指前后期(除监理、第三方全过程审计外)的所有审批手续、项目全过程施工管理直至各单项验收(如规划、消防、环保、档案、水利、排污等)和综合竣工验收合格、竣工备案、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等工作均包含在本次招标事项内(以上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前述工作涉及到的所有费用(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押金、专家评审、交通费、资料费等)均包含在本次招标内,但法律及相关文件规定由招标人支付的费用除外。 计划工期:(略) 投资估价:(略)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略)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省外企业须进浙备案,提供备案资料): 1.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投标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省外企业拟投入项目负责人须进浙备案,提供备案资料): 1.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市政公用工程壹级注册建造师(不接受一级临时建造师注册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考核B类证书。 注:因本项目时间紧,各子项目开工时间、规模、专业、类别等不同,中标人必须按实际工程需要增派符合本项目的需求的项目负责人及现场管理人员,具体(略)。 其他要求:1、本工程拒绝接受被录入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的投标人和投标项目负责人;拒绝被有关行政监管部门通报限制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投标人和投标项目负责人;拒绝有建设市场不良行为记录正在被公示、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有建设市场不良行为记录、投标截止日前二年内有与工程建设相关的受到行政机关罚款及以上的行政处罚的投标项目负责人;拒绝投标人及其相关人员在工程建设招投标活动中出现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为,或在标后履约中(略),或发生与工程建设相关的较大工程质量事故、安全事故,收到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有效期内(无有效期的按一年计)的参与本项目投标;2、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略)负责人均必须到场,否则拒绝其投标。 四、招标方式及评标、定标方式 本项目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进行评标和定标。(详见招标文件) 五、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 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为****年9月20日。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和相关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日期为****年10月11日9时30分。(略)标区域2号开标室(南浔镇南林中路660号)。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于投标文件递交的同时交纳,否则拒绝其投标。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沈少强 电 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沈平红 电 话:(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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