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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新场地物业管理项目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 (略)新场地物业管理项目
项目编号: (略)
采购方式: (略)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 2019年09月17日 09时00分00秒
采购日期: (略)
成交供应商名称: (略)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 **省**市鸠江区皖江财富广场A2楼5层523室
成交金额: (略)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略)新场地物业管理项目;中标价:(略) ; 服务期:1+1+1;服务要求: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评审委员会名单: (略)
采购人名称:(略)
地址: (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采购机构名称:(略)
地址: (略)
项目负责人:于** 联系电话:(略)
收费标准:**市政府性项目招标采购代理服务费参考标准。 收费金额:16344元
公告期限:(略)18时00分至2019年09月23日 18时00分(不少于1个工作日)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略) 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市星隆国际城B座1805室 ,联系电话: 18955301758 。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市财政局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略)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略),应当由法定(略)(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略),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略)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略),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业绩及其他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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