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的委托,于****年9月19日就**市公共**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系统完善项目(****)采用单一来源进行采购。现就本次采购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 采购项目编号:****
二、 采购项目名称:**市公共**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系统完善项目
三、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000.00
四、 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五、 中标供应商
中标供应商名称**** 法人代表曹立斌 ****开发区(杨舍镇**路)
六、 报价明细
本项目(交易编号:FS****(SZ)WD****)报价清单明细详见附件。
主要中标、成交标的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元) | 服务要求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市公共**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系统完善项目 | / | 1项 | ****000.00 | 详见采购文件 | ****000.00 |
七、 评审日期:****年9月19日 评审地点:**市禅**季华五路28号公交大厦六楼****评标室
****小组、询价小组、磋商小****小组):
负责人:黄智勇,成员:梁晓明;李建明
八、 本项目代理收费标准:无 收费金额(元):0
九、 评审意见(非标采购方式或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还应当公告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本项目未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
(一)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情况
供应商名称 | 是否通过资格性审查 | 是否通过符合性审查 | 审查不通过理由 |
**** | 是 | 是 | / |
(二)有效供应商报价
有效供应商名称 | 最终报价(元) |
**** | ****000 |
(三)中标、成交通知书与采购结果通知书的发放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四十六条,采购人应与中标、成交供应商于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政府采购合同。
在公告成交结果的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电子中标通知书将通过“交易综合平台”自动推送,请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自行登录系统查阅、打印。
十、 本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
十一、 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 郑女士 联系电话:****-********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
(二)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市禅**季华五路28号公交大厦六楼
联系人:郑女士 联系电话:****-********
传真:****-******** 邮编:****
(三)采购单位:**** 地址:**市禅**季华五路公交大厦4楼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
传真:****-******** 邮编:****
(四)财政部门:佛****管理局 地址:**市禅**季华五路28号公交大厦六楼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
发布人:****
发布时间:****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