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 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人民法院关于新市区鲤鱼山南路1170号御园公馆小区8栋1层商业用房7号(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公告时间:(略)20 20:57:41 乌鲁木齐头屯河区人民法院 关于新市区鲤鱼山南路1170号御园公馆小区8栋1层商业用房7号的公告 乌鲁木齐头屯河区人民法院将于2019年10月21日16时至2019年10月22日16时止(延时除外)在乌鲁木齐头屯河区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乌鲁木齐头屯河区人民法院),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位于新市区鲤鱼山南路1170号御园公馆小区8栋1层商业用房7号,面积:22.53㎡,产权证号:(略)号,已出租。 起拍价:(略)元; 保证金:40000元;增加幅度:4000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新疆嘉信拍卖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房产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新疆嘉信拍卖有限公司统一安排,联系电话见本公告最后部分,咨询时间:2019年9月21日起至2019年10月20日止。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略)。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我公司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略),责任自负。 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略),由买受人承担。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略)与我公司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略)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一、拍卖余款请在成交之日起5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 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s://(略)com/markets/paimai/sf-helpcenter-daechognzhi?spm=(略)78c18be4JxB0QC wh_ttid=pc 十三、依照法释〔2016(略)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我公司发布的拍卖须知。 法院温馨提醒首次参拍用户:建议模拟竞拍测试流程以了解拍卖情况:https://(略)com/markets/paimai/sf-qa-jump 本规(略),请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 咨询电话:赵佳丽 (略) 杨新革 (略) 淘宝技术咨询:(略) 乌鲁木齐头屯(略) 二〇一九年九月二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