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计划编号****号计划函要求,(略)受(略)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于****年9月10日就第十三届玉博会 桂字号 特产馆搭建和服务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现就本次磋商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第十三届玉博会 桂字号 特产馆搭建和服务项目(GXZC(略)-KWZB)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第十三届玉博会 桂字号 特产馆搭建和服务1项。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日期:提交服务成果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年9月23日-25日。
三、公告媒体及日期:http://(略)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略)gov.cn/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四、磋商日期:(略)
评审地点:(略)会议室
磋商小组成员名单:陈小敏、赵海鹰、(略)
采购人代表:(略)
五、成交信息:
1.成交供应商名称:(略)
2.成交供应商地址:南宁市青秀区东葛路9号联发 t;臻品1号楼****号
(略))
4. 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服务名称 | 数量 | 单价 | 提交服务成果时间 |
第十三届玉博会 桂字号 特产馆搭建和服务 | 1项 | 199,600.00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略)25日 |
六、招标代理服务费:
收费金额:(略)
收费标准: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号《采购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收费标准计算,当单个项目计算结果低于人民币(略)的,按人民币陆仟元整收取,成交人应向(略)一次付清代理服务费。
七、联系事项:
1.采购人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 ****-****;
2.采购代理机构:(略)
地址: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141号中鼎万象东方D区五层
项目联系人:朱庆妮 联系电话:(略)
3.监督部门:(略)
联系电话:(略)
八、成交公告期限:(略)
供应商认为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略)或受托代理机构(略)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附:(略)
(略)
(略)
gxzc****-c3-****-kwzb第十三届玉博会“桂字号”特产馆搭建和服务项目定稿****.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