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 楚雄市人民法院关于楚雄市开发区丰胜路南侧商业城欧9幢C-2-102号商铺(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公告时间:(略)21 17:50:09 竞拍前请务必遵照《拍卖公告》的要求,进行实地看样、调查标的物信息(如过户(略))、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 如违反相关规定,您的保证金可能会被法院划扣并产生其他司法处罚等后果,请理性参拍! 拍 卖 公 告 云南(略)年10月24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云南省楚雄市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位于楚雄市开发区丰胜路南侧商业城欧9幢C-2-102号商铺一套【房产证号:楚雄市房权证东瓜字第(略)号,建筑面积:82.03平方米】。起拍价:人民币(略).40元(大写:陆拾捌万捌仟捌佰叁拾捌元肆角整),保证金:****.00元,增价幅度:****.00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略)至(略)0时止(工作时间)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云南省楚雄市人民法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五、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他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并监督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年11月8日16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楚雄市人民法院执行款收入支出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楚雄楚威支行,账号:(略)-****)。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本院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略)、(略) 举报监督电话:(略) 联系地址:(略) 云南省楚雄市人(略) (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