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第三方开展明察暗访项目,按照《****机关目录外标准下采购事项管理办法(试行)》(湘税办发〔2019〕29号)的规定,采用直接采购方式组织采购,现发布本项目采购公告。
一、项目名称
****委托第三方开展明察暗访项目。
二、采购内容及预算
****委托第三方开展明察暗访项目,采购内容为:对全省税务系统开展明察暗访。具体要求详见采购需求。
采购预算:人民币19.94万元。
三、评审方法
直接采购,****广播电视台公共频道。
四、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供应商应满足符合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提供被授权人在投标单位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3.提供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4.提供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5.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备注: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统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二)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招标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三)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五、采购文件的发售
从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9月27日(限工作日),每日9:00~17:00(**时间)到**市**区环保西路6号A220办公室报名并获取采购文件。获取采购文件需提供的资料:供应商法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者法人授权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采购文件免费获取。
六、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地点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9月29日10:00时止,超过截止时间的响应将被拒绝。
2.响应文件首次开启时间:2019年9月29日10:00时。
3.响应文件首次开启地点:**市**区环保西路6号4楼六会议室。
七、保证金
本项目无需交纳采购保证金。
八、采购公告期
自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9月27日止。
九、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地 址:**市**区环保西路6号
联 系 人:贵飞翔 电 话:0731-****6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