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碧溪新区建设工程合理定价发包公告 1. 合理定价发包条件 1.1 ******(建设单位)的白莲村符家巷“233”优化提升工程已****管理委员会批准建设。建设单位性质:其他,资金筹措方式:财政拨款,******(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合理定价发包事宜。工程已具备合理定价发包条件,现对该工程的施工进行合理定价发包,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参加合理定价报价。 2.工程概况与合理定价发包范围及方式 2.1 工程地点:东张办事处 2.2 工程规模:碧溪新区白莲村符家巷优化提升工程,包括道路、厕所、挡墙、管涵、绿化等。 2.3 计划开、竣工时间: 2019-10-19至2020-1-16 2.4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2.5 本工程合理定价发包范围如下: 标段序号 | 标段内容 | 标段概况 | 合同估算价(万元) | 对企业的资质、等级要求 | 对注册建造师(小型项目管理师)的资质、等级要求 | 预选承包商组别和类别 | 企业业绩和信誉 | 注册建造师(小型项目管理师)业绩和信誉 | 招标文件售价 | 标一 | 白莲村符家巷“233”优化提升工程 | 碧溪新区白莲村符家巷优化提升工程,包括道路、厕所、挡墙、管涵、绿化等。 | 285.89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或小型项目管理师资质 | 市政公用:Ⅰ组、Ⅱ组、Ⅲ组(2019年) | 良好 | 良好 | 300 | 2.6 定标方式:合理定价。 3.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3.1 凡具备下列资格条件的申请人均可参加报名,企业允许报名标段数:1个 ,注册建造师(小型项目管理师)允许报名标段数:1个。 3.1.1 企业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1.2 企业及注册建造师(小型项目管理师)应具备在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应资质等级,具体详见本公告第2.5款; 3.1.3 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已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绿化资质除外); 3.1.4 拟承接本工程的注册建造师(小型项目管理师)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3.1.5 **市外施工企业****分中心资质核验,并做好企业及人员资质入库申报(绿化类项目负****住建局核发的证书); 3.1.6 拟承接本工程的注册建造师(小型项目管理师)已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绿化资质除外); 3.1.7 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 4.合理定价发包报名和资格审查 4.1 请申请人于2019-9-29(至) 2019-9-30(休息日除外),每日上午08:00-11:00,下午13:00-16:00到****(**市华山路99号)持相关报名材料报名,进行资格审查并购买招标文件300元/份,售后不退。 4.2 资格审查时需提交下列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并提供原件核查: 4.2.1 加盖单位公章的投标报名申请书原件; 4.2.2 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2.3 近1年(截止报名前1个月缴费满1年)企业为经办人缴纳社保的证明复印件、企业与经办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复印件及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办理时提供)。 4.2.4 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含资质审查合格证明)(加盖公章); 4.2.5 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绿化资质除外); 4.2.6 拟派注册建造师(小型项目管理师)资质证书复印件; 4.2.7 拟派注册建造师(小型项目管理师)安全生产B类证书复印件(绿化资质除外); 4.2.8 拟派注册建造师(小型项目管理师)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的书面材料(注册建造师或小型项目管理师有在建工程时提供); 4.2.9 拟派注册建造师(小型项目管理师)须符合苏建招【2015】29号(第二(六)条)、苏建规字【2013】4号(第二(八)条)规定。 5.投标单位的选定 5.1 本合理定价发包工程将在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中随机抽签选定30家投标单位,请各投标单位派专员于2019年10月9日下午1时30分带好身份证原件(如更换经办人还要带好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复印件及社保(截止报名前1个月缴费满1年)复印件四样,均加盖申请人公章),准时至****服务中心开标室竞争性发包现场出席入围抽签会、标前会,申请人在抽签前出示身份证原件。若报名单位少于或等于30家,则全部入围,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无特殊情况不再另行通知。入围抽签时,抽签球号按投标人报名先后的顺序排列。 6.其他说明: 6.1 投标人在开标前递交投标保证金(从企业基本账户开出的本票或者汇票,金额为4.7万元整,户名:******)。 6.2 本工程招标控制价为285.89万元,合理定价为239.63万元。 6.3 根据常新管发[2012]33号《****管委会施工单位黑名单记录制度的暂行办法》文件规定,列入碧溪新区、****开发区施工单位黑名单记录的单位禁止投标。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地址: 联系人: 张** 传真: 电话:137****9068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市华山路99号 联系人: 李方敏 传真: 电话:180****7072 8.公告发布日期: 本公告发布日期为: 2019-9-29(至) 2019-9-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