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简要情况说明: 各潜在供应商和有关专家提出建议和修改理由的,须以书面形式递交,并请于****年10月8日(含)前将书面材料密封后送至**市拱墅区彩云路105号8楼806办公室,或通过传真方式送达(传真:****-****),传真件必须签字(供应商须加盖单位公章);或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至(略)(附相关资料扫描件),并告知联系电话等通讯方式。
一、意见征询编号: (略)
二、征求意见范围: 1. 招标文件中是否存在明显的倾向性意见和特定的技术性能指标; 2. 供应商资格条件是否存在明显的倾向性和歧视性; 3. 是否存在与相关法律法规**策规定相冲突的情况,以及影响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其他情况。
三、征求意见递交及接收:
1、意见递交时间: (略)
2、意见递交方式: (略)
3、意见接收机构: **市长河高级中学、**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4、联系人: (略)
5、联系电话: (略)
6、联系邮箱: (略)
四、合格的修改意见和建议书要求
1. 各潜在供应商或有关专(略)据的,并应注明有异议(略),以及所依据的相关法规制度。 2. 潜在供应商须在书面材料上加盖单位公章,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盖章的,须出具针对该项目的法(略)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略))。 3. 有关专家提出建议和修改理由的,须出具本人与该项目相关的专业技术证书复印件(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证书或职称证书、工作证明等),并告知联系电话等通讯方式。 4. 对逾期送达或未按照本公告第二项规定方式回复建议和修改理由的,将不予接受。
五、(略):
1、对提供虚假材料或恶意扰乱政府采购正常秩序的,将提请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处理。 2、意见建议以书面(含邮件)为准,供应商必须同时提供WORD版电子稿,并电话与项(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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