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道S252线清城区榨油岭至金三角段路面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省道S252线清城区榨油岭至金三角段路面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信息来源:http://(略)gov.cn/ 发布时间:(略)
省道S252线清城区榨油岭至金三角段路面改造工程已由清市交复函【****】58号批准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已由清远市交通运输局以清市交复函(****〕29号批准,建设资金除按省有关规定给予定额补助外,不足部分由地方政府自筹解决,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清远市清城区公路事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一、工程名称:省道S252线清城区榨油岭至金三角段路面改造工程 二、招标单位:清远市清城区公路事务中心 联系人:欧先生 联系电话:(略) 地址:清远市清城区人民一路33号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宝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雷小姐 联系电话:(略) 联系地址:清远市静福路25号金茂翰林院五号楼5层04号 招标监督机构:清远市交通运输局 投诉电话:(略) 三、建设地址:起点位于清远市清城区与佛冈交界处飞来峡镇榨油岭村附近(K112+810),沿线经社岗村、下秧村,终点位于与国道G240线平交路口(K119+643.770),全长6.****公里。 四、项目概况:全长6.****公里,路基宽度8.5米,在处理原有旧水泥砼路面的基础上加铺水泥砼路面。原则同意采用旧路原公路技术标准。道路等级为二级公路,设计速度:40Km/h,路面设计轴载BZZ-100。其余技术指标应符合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技术标准》的规定要求,本项目混凝土路面施工工艺必须采用滑模摊铺。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1、本工程划分为1个标段。 2、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标段 标段名称 最高投标限价 备注 省道S252线清城区榨油岭至金三角段路面改造工程 人民币:(略).00元(其中含安全生产经费为(略).00 元,保险费****.00元,基本预备费(略).00元。)其中安全生产经费、基本预备费金额为固定值 具体工程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1招标内容、规模:本项目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内容。 2.2施工工期:本工程计划工期为60个日历天,(****年12月31日前完工) 六、资金来源:资金除按省有关规定给予定额补助外,不足部分由地方政府自筹解决,资金已落实。 七、发布招标公告、报名、投标人提问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等: 详见附件一:招投标日程安排表 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八、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 1.投标人应遵循以下程序完成网上投标登记手续: (1)登录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上交易服务大厅”完成投标人的相关信息录入。 (2)本工程实行网上报名,非电子投标方式(即需递交纸质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需提交《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招投标平台投标回执》,投标委托人即固定投标员须凭身份证到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确认的开标室签到,否则招标人不予接受其递交的投标文件。 2. 投标担保: 投标担保50万元,投标担保须在开标前完成缴纳。 九、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十、投标人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履约信誉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组人员:项目经理1名具有公路工程中级或以上职称,公路工程专业贰级(省外企业须壹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同时持有交通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 注:上述投标人资格条件的信息取自投标人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登记的信息,企业库记录的该部分信息将被视为投标人递交资格审查资料的一部分。投标人应及时维护其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登记的信息,确保各项信息在有效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它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违反前款规定的,相关投标文件无效;单位负责人①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②、管理关系③的不同单位,或同一母公司④多家子公司,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注:①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②控股是指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的 50% 以上。③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它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如一些事业单位。④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在同一合同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合同段投标。 5、投标人提供近三年(成立不足三年的,自成立起开始)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略)gov.cn)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查询日期范围:在本公告开始时到投标截止前,查询范围包括:投标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以及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 6、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期前三年内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发生过致人死亡安全事故和质量事故等被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投标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业务时,必须由该企业已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了信息录入的固定投标人员代表本企业参加,本项目需1名固定投标员。 注:投标人必须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完成相关网上登记手续方可办理网上报名;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业务时,必须由该企业已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了信息录入的固定投标人员代表本企业参加,本项目需1名固定投标员。 十一、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招标控制价。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 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补充公告中明确说明。 十二、中标结果将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 十三、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或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四、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招标控制价。 十五、开标前,投标人须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文件制作费 **** 元,售后不退,否则招标人不予接受其递交的投标文件。 十六、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清远市交通运输局 异议受理电话:(略) 地址:清远市人民二路13号 十七、本公告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等法定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其他法定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八、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标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 招标单位:清远市清城区公路事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宝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年10月9日
相关公告
招标导航更多>>
工程建筑
交通运输
环保绿化
医疗卫生
仪器仪表
水利水电
能源化工
弱电安防
办公文教
通讯电子
机械设备
农林牧渔
市政基建
政府部门
换一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