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扬州市广陵区现代农业产业园 31.47平方公里规划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陵分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受扬州市广陵区沿江现代农业产业园管理委员会(以下(略))的委托,就扬州市广陵区现代农业产业园31.47平方公里规划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扬州市广陵区现代农业产业园31.47平方公里规划项目 项目编号:(略) 二、招标项目需求及预算金额 项目需求:为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培育农业经济发展新动能,开辟农民持续增收新途径,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贯彻(略)略决策,农业部、财政部于 2017 年 3 月 31 日联合印发了《农业部财政部关于开展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工作的通知》(农计发[2017]40号),开启了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工作。《通知》提出按照“一年有起色、两年见成效、四年成体系”的总体安排,建成一批产业特色鲜明、要素高度聚集、设施装备先进、生产方式绿色、经济效益显著、辐射带动有力的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 未来,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将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抓手。为全力推动扬(略),引领全市现(略),为扬州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奠定更加坚实的产业基础,扬州市决定在主城(略)的创建工作,现就扬州市广陵区现代农业产业园31.47平方公里规划项目进行采购。 项目预算:(略) 三、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并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 1.投标函(原件) 2.资格声明(原件) 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略),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一个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6.投标人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7.与第(6)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8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8.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备注:新设公司如不能提供5.6.7三项的,提供相关说明 (二)采购人根据本项目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1. 投标人必须具有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 符合法律法规的其它相关规定。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中均须提供资格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招标文件中所有要求提供资格证明文件原件,请单独封装,并在信封(略),如不能提供(略)。(上述相关原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投标文件一同提交) (三)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略)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略)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四)现场考察 建议投标人自行组织人员在10月18日之前到现场实地勘察。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四、招标文件提供信息 招标文件提供及公告期限:自招标公告在 “扬州市政府采购网”、“广陵区政府招标采购网”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招标文件在“广陵区政府招标采购网”上免费下载,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投标,请如实填写《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并按要求传真回复(传真号码:(略))或交到交易中心。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扬州市政府采购网”、“广陵区政府招标采购网”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接收开始时间:(略)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略)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陵分中心开标室,广陵区行政审批局2楼(观潮路和二里桥路交叉口) 投标文件接收人:(略) 六、(略) 开标时间:(略) 开标地点: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陵分中心开标室,广陵区行政审批局2楼(观潮路和二里桥路交叉口)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一)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陵分中心 联系人:(略) 电话:(略) 传真:(略) 网址:http://(略)gov.cn 办公地址:扬州市(略)(观潮路和二里桥路交叉口) 邮政编码:(略) (二)采购单位:扬州市广陵区沿江现代农业产业园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 (略) 电话:(略) 对项目本身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询问、质疑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八、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一式五份(一份正本,四份副本),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 九、本次招(略) 本次招标收取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壹万元整。 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信息: 户 名:扬州市广陵区财政局(非税收入) 【注:括号是半角状态下的括号,扬州市(略)(非税收入)】 开户行:(略) 账 号:(略) 请备注:投标保证金(略) 投标保证金(只接受电汇)必须在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之前((略) )到达指定账户,并开具非税发票(汇款当天无法开票,建议至少提前2—3天开票),凭非税发票参与投标(开票地址:扬州市广陵区行政审批局一楼D区,收费窗口)。开具非税发票必须携带单位基本户许可证(加盖单位公章),汇款单(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汇款单账号必须与基本户许可证账号一致,否则将无法开具非税发票。若由于无法取得非税发票而导致不能参与投标等其他相关问题,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责任。(注:以个人名义缴纳的保证金无效。请各投标人务必确认保证金在上述规定时间到达指定账户,如有分包,每个分包单独汇款,单独开票,并备注项目编号及分包,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十、欢迎本区行政区域内的区级(含区级)以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本次采购监督活动。有意者请与我中心联系。 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陵分中心 2019年10(略) 附件下载: 招标文件: 相关附件下载! 投标确认函: 相关(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