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猪场设备购置项目(第二批)(第三包)
项目编号:****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19年09月20日
开标日期:2019年10月12日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
中标(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省**市**县梅山镇新**经二路67号
中标(成交)金额:肆佰叁拾伍万柒仟壹佰肆拾伍元玖角贰分(小写:****145.92元)。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第二批分3****猪场进行设备购置,****养猪场分别实施设备供货、安装、调试及服务等。
供货及安装期:
合同签订后,成****养猪场同时开展供货、安装、调试及服务等工作,进场时间以采购人指令为准。
在土建施工阶段,需预埋、预装的设备等,供货、安装必须与土建施工进度同步;土建相关工作完成其余设备的供货、安装、调试等工作须在40日历天内完成,达到验收条件。
评审委员会名单:郑新勇、林志源、程华平、袁谢勤、汪晓平
招标人名称:****
地址:**县铁冲乡。
联系人:江主任
电话:183 6553 6933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合****广场15幢401
联系人:孙工
电话:156 5516 1970
收费标准: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收费金额:51928.10元;
公告期限: 2019年10月12日至2019年10月14日(1个工作日)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市合****广场15幢401,联系电话:156 5516 1970。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财政局****办公室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http://gks.****.cn/zhengfucaigouguanli/201802/t****0201_****589.html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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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0月12日
附件如下:
********猪场设备购置项目(第二批)****0920.doc
![](http://wap.qianlima.com/imgs/xunhuan.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