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于2019年09月29日 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提交的 2019-2020年伦教街道违法用地、违法建筑拆除服务项目(440606-201909-20028012-0015)(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因招标文件修改原因,现将原公告部分内容作如下更正/变更:
一、招标文件P4:(略)
2019-2020年伦教街道违法用地、违法建筑拆除服务项目,采购人拟选定5名具有资质
和能力的单位作为违法用地、违法建筑拆除服务单位,服务期:签订合同生(略)。
修改为:
包号 | 服务区域 | 服务期 |
01 | 常教片区 | 签订合同生效后至(略) |
02 | 三洲、鸡洲、永丰片区 | |
03 | 仕版、新塘、羊额片区 | |
04 | 熹涌、伦教工业区 | |
05 | 荔村、霞石片区 |
注:本项(略),投标单位可根据自身情况对全部包或部分包进行投标,每个包只允许一家投标单位中标。
本项目同一投标单位只能中标一个包,且需按包号顺序开标确认中标单位。
投标人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二、招标文件12页:(略)
项目分配原则如下:
项目分配办法(本办法解释权归采购人所有)
分组循环排号法:项目的委托轮换一般采用本办法。循环排号指对所有中标人以抽签方式确定顺序号,各单位编号(“1”、“2”、“3”、“4”、“5”),依照编号顺序分配项目给中标人,并依次循环分配。用循环排号法分配任务给中标人时,中标人拒绝接受任务的,采购人将该中标人解除合同。
修改为:
1、如中标单位服务期内项目服务费用累计达到人民币200万时,则该单(略),安排另一家中标(略)。中标人拒绝接受任务的,采购人将该中标人解除合同,其承接的区域拆违业务由采购人根据实际情况分配。
三、招标文件中的内容均适用各个包。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如涉及上述修改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原招标文件与《变更公告》有矛盾的地方,以此《变更公告》为准。
其他内容不变。
二、投标(响应)截止时间:(略)
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霍先生 | 联系电话:(略) |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郭先生 | 联系电话:(略) |
(二)采购代理机构 :(略) |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海五路6号城智大厦1幢10层(住所申报) |
联系人:张定宇 | 联系电话:(略) |
传真:(略) | 邮编:(略) |
(三)采购人:佛山市顺德(略) |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伦教街道羊大路荔村东街路口 |
联系人:伦教城管局 | 联系电话:(略) |
传真:(略) | 邮编:(略) |
特此公告。
发布人:(略)
发布时间:(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