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清苑区和谐园住宅小区雨污分流、路面及路灯升级改造工程
保定市清苑区和谐园住宅小区雨污分流、路面及路灯升级改造工程
招标公告编号: I(略)
保定市清苑区和(略)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保定市清苑区和谐园住宅小区雨污分流、路面及路灯升级改造工程已由保定市清苑区行政审批局以保清审审批字(****)第034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略),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略)9:00至(略)7:00(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 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略)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11-05 09:00,地点为清苑区中心中路191号审批局二楼第一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略)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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