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对(略)进行询价采购。现发布询价采购公告。
一、采购人
1、名称:(略)
2、地址:(略)
3、采购项目联系人: 薛超 电话:(略)
二、采购代理机构
1、名称:(略)
2、地址:(略)
3、采购项目联系人:(略)
三、(略)
1、名称:(略)
2、项目编号:(略)
3、简要规格描述:(略)
4、预算金额:(略)
四、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环(略)
五、本项(略):否
六、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合法有效的法人的营业执照;
2、财务状况报告,至少提供:
①供应商的本公告发布前6个月内任何1月(不含本公告发布当月)的资(略)
②供应商的本公告发布前6个月内任何1月(不含本公告发布当月)利润表月报表1份。
3、供应商的本公告发布前6个月内任何1月(不含本公告发布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即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附证明材料复印件)》
(略)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说明: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略)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略)。
4、查询及使用供应商信用记录:
⑴供采购人查询信用信息。
⑵查询渠道包括:
①“(略)
②中国政府采购网;
③“诚信**”网;
④“诚信**”网。
⑤**省政府采购信用评价系统。
⑶截止时点(查询环节):(略)
⑷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略)
⑸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
采购人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供应商信用评价结果参考期限从项目开标之日前三年起算,具体按照《**省政府采购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苏财规[(略)执行。
七、投标保证金
报价人需向本中心交纳****元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报价截止时间前从报名企业帐户划到本中心帐户;交纳保证金应在报价截止时间前一次性缴齐(并注明项目编号),否则报价无效。
账户名称:(略)
账号:(略)
开户银行:(略)
八、报(略)
1、合(略)(营业范围包含此次采购内容)
2、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屏打印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投标相关各项事务的,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4、上述年检合格的报名资料应按顺序装订成册,注明项目编号、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复印件需逐页加(略),并在报名截止时间前递交到本中心报名联系人处,如提供不全,其报名将被拒绝。
5、报名申请文件的提交时间:(略)上午 9:00至11:00,下午2:00至4:30(节假日除外)。
6、提交报名文件的截止时间:(略)
7、报名联系人:(略)
地址:(略)
联系电话(略)
注:
询价文件发出方式:**政府采购网本公告后附件,报名成功后自行下载;
响应文件中需装订以上材料复印件。
九、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响应文件开始接收时间:****年11月5日**时间9:00-9:30
响应文件截止接收时间:(略)*时间9:30,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文件,将被拒收。
开启地点:(略)
开启时间:(略)
十、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十一、询(略)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即“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询价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询价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略)的供应商。发布本项(略)。敬请各所有获取询价文件的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及附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十二、询问和质疑
1、根据(略)与(略)签订的本采购项目的《委托代理协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向(略)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略)提出质疑。询问和质疑由(略)依法处理。
2. 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 质疑函
接收质疑函的方式:(略)
联系部门:(略)
联系电话:(略)
通讯地址:(略)
(略)
****年1(略)
附件:(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