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对严重失信主体按照《昆明市严重失信主体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惩戒实施细则》(昆政规【2019】2号)执行。
1.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略)受(略)的委托,对昆明市盘龙区龙泉街道办事处2019-2021年违法建设整治服务项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昆明市盘龙区龙泉街道办事处2019-(略) 2.2项目编号:(略) 2.3资金来源:(略) 2.4招标范围及内容: 盘龙区龙泉街道办事处辖区内违法建设整治服务,拆除昆明市盘龙区龙泉街道办事处辖(略)的,每年违法建设整治预估约4万平方米(以实际拆除面积为准)。具体以采购人实际委托项目为准。 2.5服务期限:两年,合同一年一签,如果投标人考核不合格或因采购人资金不足,则不续签下一年度合同。 2.6服务地点:(略)辖区内。 2.7服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略),满足采购人要求。 2.8采购预算:180万元/年(以实际产生的拆除面积给予支付)。 2.9本(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2采购人根据本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应具备的特定条件: ①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本项目相关经营范围,有独立承担民事(略) ②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略) ③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7年或2018年度的财务报表;新成立的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 ④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⑤信誉情况: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略)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略)gov.cn)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提供相关网站查询结果(查询时间不得早于本招标公告)。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