鄞州区(略)拟采用(略)意见征求公示 发布时间:(略) 1、采购单位:(略) 2、采购编号:(略) 3、项目名称:(略) 4、拟定采购方式:(略) 5、拟定采购金额:(略) 6、拟定供应商:(略) 7、理由:《**省文物保护管理条例》((略)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要求,在地下文物埋藏区内进行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应当报请省文物行政部门或者其委托的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组织从事考古发掘的单位进行考古调查、勘探。 (略)为**市文化广电旅游局下属事业单位,具有考古调查、勘探、发掘资质,其主要职责为承担全市地下、水下文物**的调研、评估、汇总及信息资料库的建设、管理等工作;承担全市地下及水下考古调查、探测与发掘等工作;开展出土、出水文物科技保护、修复等工作;开展考古课题研究、学术交流与学术出版等工作;开展地下、水下文物抢救保护宣传、咨询等工作;配合主管部门做好全市地下、水下文物鉴定工作。基于横溪镇凰山岙地块(一期)面积大,要求高,任务重,时间紧,(略)作为我市唯一一家具有考古调查、勘探、发掘资质的单位,故申请本项目拟采用(略)方式,由(略)承担本本项目抢救性考古发掘工作。 8、具体论证意见及专业人员名单 (一)论证意见 横溪镇凰山岙地块(一期)项目位于**市鄞州区横溪镇**村,根据目前期抢救性考古勘探工作,本次总发掘面积为1490平方米,该项目要求供应商具备考古调查、勘探、发掘资质,根据《中华人民**国文物保护法》,从事考古发掘的单位应当经文物行政主管部门批准,而(略)作为**市唯一一家具有文物主管部门认定得考古发掘资质证书的单位,承担着**市考古调研、评估、汇总及信息资料库的建设、管理等工作。经论证,建议(略)进行(略)。由(略)承担本本项目抢救性考古发掘工作。 (二)专业人员名单 姓名:(略) 姓名:(略) 姓名: 朱海燕 鄞州区文物保护管理中心 9、公示时间: 2019年10月 16日— 10月22日 10、其他事项:如有其他潜在供应商对该项目拟定采用(略)方式及其理由有异议,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市鄞州区财政局采购办或**市鄞州区公共**交易中心提出意见,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11、联系方式: 鄞州区财政局采购办:(略) 鄞州区公共**交易中心:(略) (略):(略) **市鄞州区公共**交易中心 2019年10月15日 附件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