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略)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1.1招标人:(略) 1.2项目概况:惠山飞灰永(略),占地约310亩,总库容110万平方米。分两期建设,一期项目先行启动,二期项目待江(略)。 为解决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处置去向,(略)在无锡市惠山区堰兴路与堰宁路交叉口西南角,参照《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要求,建设飞灰填埋场一期项目,接纳并处置稳定化后且满足《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中6.3条件的飞灰。 (略) 立方米、(略).89立方米、(略).55立方米)。飞灰填埋场一期项目建设主要工程包括填埋库区、渗滤液处理系统、辅助用房等。处置对象为无锡益多环保热电有限公司日处理1000t、无锡惠联垃圾热电有限公司日处理1200t和无锡锡东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日处理2000t生活垃圾焚烧热电项目产生且经稳定化后的飞灰。飞灰经稳定化后必须满足《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略)6.3的条件后,才可进入本填埋场进行填埋处置。 根据现有实际情况,飞灰稳定化处理车间将后续投入建设,施工周期为90天。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本次招标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2.1.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企业或其他组织 2.1.2、投标人须拥有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2.1.3、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未涉及重大诉讼,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记录。 2.1.4、投标人须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略)gov.cn)渠道查询的信用记录报告的网上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上述信用记录或被列入失信执行人、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投标人须在上述网站中注册方可查询,查询后请点击“下载信用报告”); 2.1.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6、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3. 招标文件的获取 3.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10月15日至2019年10月21日(9:00至 11:30,13:00至16:00),在(略)服务大厅报名,报名成功的投标人于2019年10月15日至2019年10月21日(9:00至 11:30,13:00至16:00),在(略)购买招标文件。 3.2 报名时所需携带的资料:法人授权委托书(内容含法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的承诺书(格式自拟)、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略)gov.cn)渠道查询的信用记录报告的网上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上述材料复印件装订成册并加盖企业公章。 3.3 招标文(略),售后不退。 4. 投标文件的递交 4.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10月28日9时30分,地点为(略),投标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4.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 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电话:(略) 联系人:(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