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略)受(略)的委托,就(略)老第三小学维修改造二期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磋商。
一、磋商项目编号:(略)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项目主要要求 | 数量(项) | 预算价 |
1 | 老第三小学维修改造二期项目 | 详见(略) | 1 | 25万元 |
三、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至本项目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供应商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以“信用中国”网站(略)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略)gov.cn查询结果为准);
供应商的特定条件:
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竞(略):
1、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年10月15日至****年10月21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地点:(略)(安吉县昌硕街道凤凰路946号)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方式:现场报名领售或邮寄(邮寄事先联系代理机构)
4、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元):(略)
帐户名称:(略)安吉分公司
开户银行:(略)
帐 号:(略)
六、磋商响应文件提交地点: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安吉县昌硕街道(略),天荒坪(略))
八.磋商地点:安吉县公(略)(安吉县昌硕街道天荒坪南路99号安吉商会大厦A座7楼,天荒坪南路与穆王东路交叉口)。
九、(略):
(一)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须提交以下文件资料(装订成册,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并满足本公告中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企业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副本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联系方式;
(3)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查看),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
(4)报名表(详见附件,填写完整单位信息)。
(二)磋商答疑时间:
1、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年10月22日下午17:00前以书面(含传真)形式向(略),招标采购单位(略),并书面(含传真)通知所有认购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供应商未按规定要求提出的,则视同认可磋商文件,但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有明确规定的除外。
2、供应商质疑和投诉需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规定,范本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中“下载专区”内下载,质疑时供应商需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环节的质疑。
3、潜在供应商应当按照招标公告规定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现场报名领售或邮寄),未按照规定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不得对采购文件提起质疑投诉,未按照规定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对采购文件提起质疑投诉的,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三)本次招标有关信息刊登在
浙江省政府采购网 http://(略)gov.cn/
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略)com:****
联系方式
1、采购人:(略)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略)
2、采购代理机构:(略)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略)
3、政府采购行政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略)
联系电话:(略) 传真:(略)
地址:(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