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略)机关电脑维保服务
采购单位:(略)
服务地点:(略)
项目类别:(略)
采购方式:(略)
项目预算:(略)
服务期限:(略)
二、投标人资格
1.在合肥市具有固定售后服务部门或机构,具有7×24的技术支持热线,非工作时间到达现场时间小于2小时。
2.从事台式(略)。
3.熟悉相关IT设备(如打印机、P(略))使用维护,技术人员经过培训,能够迅速掌握政府网站管理、相关信息系统维护技术。
4.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中标供应商: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略)
3)供应商被市场监管(或原(略))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三、投标联系方式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地址:(略)
监督单位:(略)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019年10月23日17:30前,将密封的响应文件(一式两份)送达(略),送达时留下联系方式,逾期视为无效文件。
五、响应文件要求
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
1.资格证明文件;
2.谈判(略)
3.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声明函;
4.谈判授权书;
5.谈判(略)
6.投标报价;
7.维保(略)
8.投标资料真实性承诺函;
9.服务(略)。
六、谈判时间、地点
采购单位另行通知。
七、项目采购需求
(一)基本情况
采购单位现有台式办公电脑120余台、笔记本办公电脑100余台(以下简称办公电脑),其中70%以上超过免费质保期。随着(略),办公电脑故障率(略)。加之操作系统、应用软件等使用问题,办公电脑维护工作任务越来越重。由于人手少、任务重、专业性强等原因,采购单位无法自行承担办公电脑日常维护工作。为此,采购单位决定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采购专(略),保障机关电脑稳定运行。
(二)维保服务内容
本项目维保(略):办公电脑及I/O设备维护保养、故(略)
1.电脑档案管理。按照“一机(略),为办公电脑建立维护档案,逐台登记办公电脑资料,记录电脑属性信息、使用人信息、网络配置信息、安装软件信息、日常维护信息等,建立电脑电子台账。
2.日常软硬件维护,包含电脑保养、系统检查、设备调试、应用软件故障排除、硬件(略)
3.定期技术检查。每季度对所有办公电脑执行一次全面检查,检查内容包括:系统安全状况、应用软件安装情况、正版软件使用情况、硬件运行情况等,同时对电脑(略),全面检查完成后向采购单位提交办公电脑定期检查分析报告。
4.电脑硬件维修。排除电脑硬件故障,及时更换故障配件,将电脑故障处理情况记录到电脑档案。定期汇总电脑硬件故障及其处理情况提交采购单位存档。
5.信息安全管理。包括办公电脑操作系统漏洞补丁修复、病毒查(略)
6.相关(略)。做好与办公电脑有关的应用软件维护工作,包括各类业务软件客户端配置、网络设置等。
7.操作培训。根据采购单位要求,不定期开展办(略),培训内容包括电脑操作、业务软件使用、电脑安全防护等。
8.其他与办公电脑维保相关的工作。
(三)维保(略)
1.提供驻点维保服务。要求安排1名专职技术工程师驻采购单位现场开展办公电脑维保服务,未经采购单位同意不得更换。
2.对于维护范围内(略),应在故障发(略),快速解决;对于非维护范围内故障,应积极配合其他服务商解决问题。
3.驻点人员应服从采购单位管理,遵守采购单位相关工作制度。
4.驻点人员不得利用办公电脑和网络执行任何危害计算机、服务器、应用系统及局域网安全的操作。
5.故障办公电脑配件(包含CPU、(略))应免费更换,更换时间不(略),所更换的配件应当与原件同品牌同型号,且为(略)。确实购买不到的配件,可使用兼容配件替代,但须事前征得采购单位同意。
6.每年服务期满时,中标人提供服务期内完整的项目资料,由采购单位组织项目验收。
(四)采购要求
一次性采购三年服务,在中标人服务质量符合采购单位要求的情况下,分年度签订服务合同、支付服务费用。
(五)保密要求
1.维保人员须按照要求签订信息安全保密协议。对涉及采购单位办公电脑中的任何个人、单位资料负有保密义务,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给第三方。
2.维保期间,技术人员不得制作、复制、查阅、传播和存储(略)工作无关的事项。
3.不得在涉密计算机上联接和使用非涉密移动存(略)
4.妥善保管采购单位分配用于维保工作的相关账号和密码,不得盗用、泄露机关工作人员相关账号和密码。
(六)其他要求
1.提供5×8小时驻点技术服务,非工作时间(略),到达现场不超过2小时。响应文件中须提供本项目驻点维保服务人员名单,要求注明(略)。
2.驻点技术人员开(略),发生人身伤害或设备损毁情况的,责任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3.维保服务期间产生的技术文档资料所有权归采购单位所有,中标人须整(略)。
4.维保服务期间,采购单位有权对中标人服务质量进行测评,根据测评结果要求中标人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
5.合同签订后20个工作日内,采购单位支付中标人50%项目款;服务期结束后,采购单位根据服务质量支付部分或全部余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