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 浦城县人民法院关于浦城县江滨广场3幢1层129号(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公告时间:(略)16 15:33:37 浦城县人民法院关于拍卖浦城县江滨广场3幢1层129号房地产的公告 浦城县人民法院将于****年11月16日10时至****年11月17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浦城县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浦城县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略)com/区号 参见全国法院页面:https://(略)com/court_list.htm ),现公告如下: 一、 拍卖标的:浦城县江滨广场3幢1层129号(房屋所有权证:浦房权证字第(略)-1、(略)-2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浦国用(****)第(略)号)房产。 起拍价:(略)元,保证金:****元,增价幅度:****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略)至(略)(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统一看样。 三、本次拍(略),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略),责任自负。 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略)。水、电(略)。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略)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略) 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一、拍卖余款请在****年12月2日前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略) (户名:浦城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浦城五一三支行,账号:(略))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略) 付款教程: https://(略)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 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司法拍(略),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略),网址: https://(略)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三、依照法释〔(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举报监督电话:(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略) 淘宝技术咨询:(略) 详细信息可在 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略)gov.cn) 上查询。 浦城(略) 二〇一九年十月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