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中标公告
一、(略)
项目名称:(略)
项目编号:(略)
招标方式:(略)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略)
开标日期:(略)
中标供应商名称: (略)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武汉市洪山区珞瑜路618号滨湖小区2栋2层203室
中标金额: 壹佰肆拾壹万捌仟壹佰玖拾伍元整((略).00元)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略)
评审委员会名单: (略)
招标人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招标机构名称:(略)
地址:(略)
项目负责人:王善鸿 联系电话:(略)
收费金额: (略)
公告期限:****年 10月 16日至****年 10 月 17 日(1个工作日)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略),联系电话:****。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机构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略):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略)
5、明确(略)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略)(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特此公告。
招标人:(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