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工程粟塘站3号出入口连接通道施工项目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澄清与修改
发布日期: 2019-10-17
**市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工程粟塘站3号出入口连接通道施工项目投标人提出疑问时间已按招标公告的规定时间(2019年10月9日17:00)截止。投标人提交的问题经过汇总归类,类似问题不逐个答复。本次澄清与答疑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招标文件的澄清和对投标人疑问如下:
一、对招标文件的澄清
1、特别提醒: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条款号第10.10款第6条第1小条规定:“(1)招标人有权在投标有效期内的任何时候,对投标人提交的文件、资料等情况进行审查复核,若发现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有弄虚作假、围标串标的行为,或有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情况、文件、证明等资料的行为,或有所提供的有关情况、文件、证明等资料与事实不符的行为,或在招标过程中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按照不合格投标人处理;被列为中标候选人的,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已中标的,取消中标资格。同时,视其情节轻重处以没收部分或全部投标保证金,且禁止参与我司项目投标(最多三年)的处罚,并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2、注意事项:请投标人认真阅读本项目招标文件,对照招标文件的资格后审资料提交,投标文件的编制、标识、密封、递交,开标、验证等相关规定,认真仔细做好项目备标工作,以避免出现无谓废标的情况。
3、招标文件中投标人资格要求3.4条:“独立完成的已竣工的单项合同金额(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上的中标价为准)850万元(含)以上的地下交通工程或隧道工程施工业绩”,修改为“已竣工的单项合同金额(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上的中标价为准)850万元(含)以上的地下交通工程或隧道工程施工业绩。”
二、对投标人问题的回复
问题1:招标文件投标人资格要求3.4条:独立完成的已竣工的单项合同金额(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上的中标价为准)850万元(含)以上的地下交通工程或隧道工程施工业绩。 请问公路项目中含隧道工程施工的业绩,且清单中隧道工程造价有850万元(含)及以上的业绩是否也可以作为入围业绩?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1)《信誉评审计分表》中序号“1”中“类似项目经历”指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1200万元(含)及以上地下交通工程或隧道工程,请问公路项目中含隧道工程施工的业绩,且清单中隧道工程造价有1200万元(含)及以上的业绩是否也可以作为加分业绩?
答: 1、本项目业绩要求明确为“已竣工的单项合同金额(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上的中标价为准)850万元(含)以上的地下交通工程或隧道工程施工业绩”;
2、本项目业绩要求为市政公用工程中的地下交通工程或隧道工程施工业绩,公路项目中的隧道工程业绩不能作为本项目的入围或加分业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