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名称:霸州市胜芳镇东排河南侧支路、红星街园林道改造工程
采购项目文件编号:(略)
采购人名称:(略)
采购人地址:(略)
采购人联系方式: (略)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略)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衡水市中华大街281号泰一尚城2-1411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略)
采购方式:(略)
采购内容:(略)
项目实施地点:霸州市胜芳镇东排河南侧支路、红星街园林道
工期:(略)
拦标价:(略)
资金来源:(略)
简要技术要求/招标项目的性质: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强制性、行业性等相关规范和要求
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1.磋商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法的经营范围;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
4.磋商供应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须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5.磋商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7.具有税收证明:缴纳近一年(至少3个月)的税收付款凭证(略)(新成立3个月之内的公司除外);
8.社保经办机构颁发的社会保险登记证件或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证明或近一年内缴纳社会保险凭据;
9.磋商供应商须具有在“信用中国”网站((略)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略)gov.cn)、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略)gov.cn/index.html)等渠道查询的信用证明文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磋商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如有处罚决定则须提供处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
10.参加本次政府采(略),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磋商供应商报名(略):
报名时需携带: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略));2、资质证书副本(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3、安全生产许可证;4、项目经理证(市政公用工程专业);5、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7、法定代表人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略)(附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略)。
供应商持以上资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四套)初步审查,经初审合格后领取招标文件,证件不齐或证件无效者恕不接待。所提交的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及“供投标使用”等字样,原件核对后现场退还,不符合购标资格的将被拒绝,采购代理机构对购标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人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小组对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应自负其风险费用;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磋商文件发售时间:(略):00-11:00,14:00-16:00(节假日除外)
磋商文件发售地点:金康西路联通大厦南门对面博昊企业有限公司
磋商文件发售方式:(略)
磋商文件售价:(略)
磋商截止时间:(略)
磋商时间:(略)
磋商、评审地点:金康西路联通大厦南门对面博昊企业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略)
项目联系方式:(略)
本公告发布媒体:(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