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庆元县农村公路大中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年庆元县农村公路大中修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经庆元县发(略)工程的批复》(庆发改投[****]96号)、庆元交通运输局《关于2(略)30号)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略)。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庆元县公路管理局(以下简称“招标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年庆元县农村公路大中修工程位于庆元县境内,实施里程总计74公里。其中:县道路面大修路段为新松线K0+000~K1+018、村道路面大修路段为蒲潭至长砻K0+000~K2+000、大池洋至龙洋K0+000~K4+387,路面大修里程共计7.405公里。县道中修路段为洋朱线K4+456~K18+456、出合线K0+000~K13+350、溪杉线K66+729~K92+864、后会线K84+298~K89+935、乡道中修路段为后桃线K0+000~K3+662、黄铁线K0+000~K0+938、竹坪至留下香K0+000~K2+873,路面中修里程共计66.595公里。实施内容:1)县道洋朱线、出合线、后会线、溪杉线(逐段)、乡道后桃线、黄铁线等6条线路的局部路段进行病害处治后加铺沥青砼面层,对损坏部分的挡墙和边沟采用混凝土进行修复并完善沿线安全交通设施。2) 村道蒲潭至长砻、竹坪至留下香、大池洋至龙洋等3条线路的病害处治后加铺沥青砼+水泥稳定碎石基层,对损坏部分的挡墙和边沟采用混凝土进行修复并完善沿线安全交通设施。3)县道新松线路段水泥路面白改黑,挖除原水泥混凝土面层,新建沥青砼面层+水泥稳定碎石基层,对损坏部分边沟采用混凝土进行修复并完善沿线安全交通设施。 本项目招标范围为****年庆元县农村公路大中修工程的路面病害处治后加铺沥青砼面层、水泥路面白改黑,对损坏部分的挡墙、边沟进行修复并完善沿线安全交通设施施工完成和缺陷责任期缺陷的修复(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施工标段(合同段),计划工期为9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为12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公路养护二类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同类工程施工经历的业绩,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养护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略)。投标人和其法定代表人控股的其他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略)(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略)。 4.2 于(略)潜在投标人可凭本企业CA数字证书登录“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略)com/)→交易主体”,登录系统下载。投标人若需要施工图纸的可与招标代理联系(联系人:何淑亚 联系电话:(略) 手机:(略))。 4.3未取得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取得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具体登记办法请登录“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栏目进行查看。主体库注册及CA锁办理咨询电话:(略) 4.4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招标公告、更正公告、答疑澄清文件、修改文件等内容,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如有答疑澄清文件,投标人必须下载最新答疑澄清文件并导入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否则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开标。投标人因自身贻(略),责任自负。 4.5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贰拾万元整。保证金缴纳事项: (1)投标保证金缴纳(略)(银行保函、担保保函)、银行汇票、电汇、年度保证金。 ①以保函方式提交的,保函有效期应超出投标有效期;银行保函(纸质、电子)由县级及以上国有和地方商业银行出具,且出具保函的商业银行在丽水行政区域范围内设有分支机构; 根据丽经信[(略)件,担保保函由丽水市政策性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和莲都区政策性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出具。另电子保函和担保保函的办理,由投标人按可办理的银行或担保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保函开具对象为(略)。 ②以银行汇票方式提交的,出票人签章需有银行汇票专用章、柜员章及银行密押,其中全国汇票需提供第2联及第3联原件,汇票字迹须清晰。 收款单位名称:(略) 开户行:(略) 银行账号:(略) ③以电汇方式提交的,须转入虚拟子账户,并注明项目名称。 收款单位名称:(略) 开户行:(略) 银行账号:报名时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投标单位登录系统后可从“项目报名”栏目,选择报(略),在窗口左上方查看) ④以年度投标保证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高于已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及时补足差额后方可参加投标活动。 (2)保证金缴纳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并确保收款人的户名、账号、开户行及金额等内容准确无误(略)到账(略),以办理保函缴费到账时间为准;银行汇票、银行纸质保函、担保保函、年度保证金等票据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指定工作人员处并登记,有效保函、汇票视作到账。 (3)保证金的退还:(略)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招标人不组织本项目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由投标人自行了解。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10月22日09时30分。 5.3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略)com/),纸质投标文件采用现场递交方式。超过投标截止时间未完成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或未提交纸质投标文件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纸质投标文件递交至(略)开标室(一)412室(庆元县城东濛洲街222号,庆元县新行政服务中心大楼四楼)。 5.4招标人定于(略)9时30分在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开标时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出席开标活动,若由法定代表人出席开标活动的,须携带身份证原件、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或资质证书副本扫描件)现场核验签字确认。若由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活动的,须携带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中盖有法人电子章和单位电子公章的授权委托书打印件)现场核验签字确认。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出席开标活动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不予唱标)。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略)com)、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庆元)(http://(略)com/qyweb/)上发布。以后如有补遗书、澄清信息等与本项目招标相关的文件,招标人将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庆元)(http://(略)com/qyweb/)上发布,投标人自行获取。投标人未及时获取所造成投标人损失的,后果一律由投标人自负。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庆元县公路管理局 招标代理:浙江中(略) 地 址:庆元县城南中路171号 地 址:丽水市大洋北路29号山水嘉苑26幢104室 邮 编:(略)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电 话(传真):(略)((略)) 庆元县公路管理局 (略) 30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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