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编号:(略)
二、采购组织类型:(略)
三、采购项目概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 | 简要规格描述 | 备注 |
1 | **市推进海港、陆港、空港、信息港“四港”联动发展研究 | 1 | 项 | 48万元人民币 | 具体见采购文件 |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略)应商主体的要求;
2、未被“信用中国”((略)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略)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获取时间:公告发布次日起5个工作日(工作时间上午8时30分整至11时整,下午14时30分至17时整,节假日除外)。
2.获取地址:**市鹿城区(略)。
3.采购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获取,或将本公告要求获取采购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扫描件发送至(略)并致电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获取。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未购领采购文件的潜在投标人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采购文件公告附件的采购文件仅供阅览使用。
4.采购文件售价:(略)
1、政府采购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申请表(按本(略),原件加盖公章);
2、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如为多证合一仅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七、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
1、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略)
2、递交磋商响应文件地点:**市鹿城区市府路大自然写字楼3号楼B单元23A01室
八、磋商开始时间:(略)
九、(略):**市鹿城区市府路大自然写字楼3号楼B单元23A01室
十、(略):无
十一、其他事项:
1、本项目采购文件公告期限为采购公告发布次日起五个工作日。
2、供应商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对可以质疑(略),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采购文件在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后获得的,自采购(略)),且须在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提出;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3、采购文件获取期限时间之后有潜在供应商提出要求获取采购文件的,将允许其获取,但该供应商如对(略),须在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提出。
4、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略)
5、潜在供应商可在**政府采购网http://(略)gov.cn进行免费注册,具体详见**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要求。
十二、联系方式
联系人:(略)
电话:(略)
**同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略)
邮箱:(略)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0(略)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