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金桥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受委托,对罗店镇罗溪花苑顺驰美兰湖等9个小区雨污混接改造工程物探服务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略)
3、其他资格要求:
(1)通过“信用中国”((略)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略)gov.cn)网站查询无不良信息(须提供首页查询界面信息截图);(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有相应的经营范围,并提供有效营业执照(三证合一);(3)具有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乙级及其以上资质或者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的单位(证书单位名称与营业执照一致;(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时参加本项目;(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罗店镇罗溪花苑顺驰美兰湖等9个小区雨污混接改造工程物探服务项目
2、招标编号:SHXM-(略)-1018(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3、预算编号:(略)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工程主要内容为新建管径225-300毫米污水管7467米(略)水井、管道疏通以及路面修复、绿化修复等相关工程。
5、交付地址:(略)
6、交付日期:(略)
7、采购项目适用原因: 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
8、采购预算金额:(略).00元(国库资金:0.00元;自筹资金:(略).00元)
9、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节能标志产品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等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 (略)6: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略)6: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略)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所有上传资料需原件的彩色扫描件,若非特别注明,否则不接受复印件的彩色扫描件(1)法定代表(略)(加盖单位公章、法人章);(2)被授权代表人的身份证(正反面); (3)营业执照或其他合法有效的证明文件。
2、凡愿参加竞争性磋商的合格供应商可在(略)6:00:00至(略)6:0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磋商活动。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说明:
供应商应于本公告“下载(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间内(节假日除外)上午09:30-11:30,下午13:00-16:00 时,到上海市浦东新区金藏路258号5号楼303室进行现场报名资料核验,届时须携带上传资料的原件到现场验证及购买磋商文件,未验证的单位视为无效响应。本项目磋商文件工本费500元/本,售后不退。凡愿参加响应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规定获取磋商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磋商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四、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
1、磋商响应截止时间:2019-10-30 13:0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磋商时间:(略)
五、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磋商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市浦(略)
2、磋商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金藏路258号5号楼303室。届时请供应(略)(CA证书)参加磋商。
3、磋商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1)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可无线上网并可登录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的笔记本电脑,自带无线上网网卡;(3)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纸质文件),电子版1份,并密封,须与上传的电子报价文件内容一致,纸质文件仅作备查使用。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略)
1、本项目相关活动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简称:电子采购平台)(网址:(略)cn)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供应商在电子采购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照电子采购平台中的“培训平台”和“联系我们”等专栏的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2、各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文件加密上传后,应及时联系代理机构进行签收,并查看签收情况,打印签收回执。未签收的投标(响应)文件视为投标(响应)未完成。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 | 上海市(略)罗店镇人民政府 | 采购代理机构: | 上海金桥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上海市(略)沪太路6655号 | 地址: | 上海市浦东新区金藏路258号5号楼303室 |
邮编: | (略) | 邮编: | (略) |
联系人: | 刘晶 | 联系人: | 潘爱伟 |
电话: | (略) | 电话: | (略) |
传真: | (略) | 传真: | (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