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轨道交通2号线、6号线、5号线一期、10号线一期财产运营保险项目(一标段:(略)
招标文件答疑、补遗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轨道交通2号线、6号线、5号线一期、10号线一期财产运营保险项目(一标段:(略)”招标文件答疑、补遗通知如下:
一、答疑
问题1:1招标文(略),(略)产运营保险项目”,请明确是该公共交通财产运营保险项目所承保的财产一切险、机器损坏险及公众责任险的保额之和在人民币100亿元(含)以上,是否符合业绩要求?
答:(略)
问题2:2招标文件第30页,5.4.1商务(略),各投标人按****年风险综合评级4个季度评级情况进行评分,规定“4个季度获得A级得4分,3个季度获得A级得3分,2个季度获(略),1个季度获得A级得1分。(在4个季度中,任有1个季度被评为C级的直接得0分。)”但是,依据《中华人民**国招投标法实施条例》第32条规定“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而此风险综合评级标准明显有利于某些投标人,限制了其他投标人,所以建议删除此项评分标准或者降低此项评分的分值。
答:此项评分设置不存在排他性,按招标文件执行;4个季度获得A级得4分,3个季度获得A级得3分,2个季度获得A级得2分,1个季度获得A级得1分。(在4个季度中,任有1个季度被评为C级的直接得0分。)
问题3:3招标文件54页投标函部分封面落款、57页落款、59页落款、及53页资格审查部分(略)表述“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答:(略)
1、投标函部分封面的“法定代表人和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修改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2、“一、(略)(格式)”中的“(略)(签字或盖章):”修改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3、资格审查部分封面的“法定代表人和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修改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问题4:4招标文件11页,3.7.4中装订要求的逐页标注页码,请明确页(略)符合要求?
答:(略)
问题5:5请明确招标文件14页4.1.2要求外层封套上必须写明的标段名称是什么文字内容?若在标段名称冒号后写上“1号线(含尖壁段)、3号(略)
答:招标文件第二章前附表4.1.2要求外层封套上必须写明的标段名称可简写,形式自拟,招标文件第二章前附表4.1.1、4.1.2内容已作调整,详见补遗内容第7、8条。在标段名称冒号后写上“1号线(含尖壁段)、3号线、4号线一期、环线”不(略)
问题6:6投标函的投标报价表格中4总保费行与天数列对应的格子里面是否需要填写内容?若需要请明确填写的内容?
答:都须填写,其中天数请按照招标文件中各线路“保险期限”的天数填写,“四、投标报价”格式已作调整,详见补遗内容第6条。
问题7:7投(略)的内容?
答:(略)
问题8:8投标报价表格内容,在“4总保费(每一年度)”行及“保险金额”列对应的方格内容,请明确是否填写总保险费的大写金额?
答:(略)
问题9:9招标文件61页,投标(略)果不一致的,以投标费率为准修正总价金额”,请明确“以投标费率”是分别以(略)
答:以财产一切险的费率、机器损坏险的费率及公众责任险的费率与各自的保额相乘后得到的各项保费之和来修正总价金额。
问题10:10环线投标函制作时,由于环线区分西南段及东北段,各自保(略),请明确关于投标报价表格天数列应怎么填写?
答:此问(略),请详见相关项目的答疑。
问题11:11关于第30页5.4.1财产运营险商务标评分内容第2项“风险综合评级”。 “风险综合评级”是中国银保监会根据保险公司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和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评分(占比50%),操作风险、战略风险、声誉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等四类难以量化风险评分(占比50%),最终采用加权平(略)。其中保险公司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和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评分是重点评价指标。
我公司认为招标文件对于该项指标的评分标准不妥,原因如下:
第一,中国银保监会对该项指标的重点评价内容“偿付能力充足率”,而“偿付能力充足率”已在第1项“财务状况”部分中有评分内容。因此存在重复评分的问题。
第二,招标文件对该项指标的评分标准是根据投标人4个季度的获评情况,但招标文件第29页5.4.1财产运营险商务标评分内容第1项(略)分方式存在明显倾向于其他个别公司的问题。
综上,我公司建议该项指标按照****年第4季度评级进行评分,如第4季度评级为A得4分,评级为B得3分,评级为C(略)。
答:此项评分设置不存在重复评分和倾向性,按招标文件执行,4个季度均获得A级得4分,3个季度均(略),2个季度均获得A级得2分,1个季度获得A级得1分。(在4个季度中,任有1个季度被评为C级的直接得0分。)。
问题12:12关于第30页5.4.1财产运营险商务标评分内容第2项“风险综合评级”,该项指标按(略),那么第1项“财务状况”中原保费平均收入,是否也应按照****年度4个季度原保费收入进行评分(以中国银保监会网站公布原保费数据为准)。如,****年4个季度原保费收入均在500亿以上得4分;3个季度原保费收入在500亿以上得3分;2个季度原保费收入在500亿以上得2分;1个季度(略)
答:(略)
问题13:13招标文件所指拦标费率是一年期(365天)费率还是指整个(略)
答:(略)
问题14:14投标人承诺对本项目每年的赔付率,若未达到相应额度,则在第二年的保费中予以折扣减免,违背了银保监局有关保险监督规定,请明确未在投标文件中明确折扣减免的投标文件不作废标处理?
答:(略)
问题15:质疑: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5.4.1财产运营险商务标评分内容 财务部分”中“****~****年投标人独立法人单位原保险保费平均收入”(8分)上业绩条件设置不尽合理。应该是既要注重公司规模业绩、又要注重轨道交通专业业绩,以使服务实力和能力有机结合。
建议:采用贵集团《**轨道交通10号线一期、5号线一期运营保险项目》、《**轨道交通1号线、2号线、3号线、6号线运营保险项目》、《**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环线东北段“凤天路-**北站南广场-海峡路”财产运营保险项目(第二次)》的作法,将轨道交通运营险业绩作为评分条件之一,将“(略)标人独立法人单位原保险保费平均收入”的8分调为6分。增加2分的项目业绩为:投标人(略)投标截止日止(以保险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独立或首席承保过保额200亿万以上轨道交通运营险项目(保单生效日至保单结束日的时间不低于6个月);投标人提供业绩证明的名称需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以分公司名义投标不得用其他分公司业绩,以独立法人单位名义投标允许用其下属分公司业绩;承担过1个项目的得1分,最高2分。
答:(略)
问题16:1、质疑: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3.2.1 保险费率上限 2号线:财产一切险:0.023%;机器损坏险:0.042%;公众责任险:0.369% ;雇主责任险:(0.00%)。6号线:财产一切险:0.023%;(略):0.039%;公众责任险:0.387% ;雇主责任险:(0.00%)。5号线一期:财产一切险:0.023%;机器损坏险:0.039%;公众责任险:0.387% ;雇主责任险:(0.00%)。10号线一期:财产一切险:0.023%;机器损坏险:0.039%;公众责任险:0.387% ;雇(略):(0.00%)。”
疑问:请明确上限费率是年费率还是项目的总费率?
答:(略)
问题17:2、质疑:第五章 投标文件编制格式“第一部分 投标函”中“四、投标报价(格式)”表格内的“费率%”、“4.总保费”、“合法签署人(姓名与职位)”。
疑问:请明确费率是填写年费率还是项目的总费率?总保费是填年保费还是项目的总保费?“合法签署人”请明确是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答:费率填写年费率;总保费填写项目的总保费;“合法签署人”填写“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均可,“四、投标报价”格式已作调整,详见补遗内容第6条。
问题18:问题一:“第三章 评标办法 5.5.1 财产运营险服务部分评标分”中“投标人提供处理过“较大事故”及以上规模事故的保单合同、事故认定书、理赔转账凭证及被保险人对该事故所属项目的理赔服务认可材料。(作为项(略),作为项目共保每提供一个得1分,最高得6分)” 若投标人为总公司授权委托省级分公司投标,可否提供投标人总公司下属其他机构“较大事故”及以上规模事故处理案例?证明材料是否提供“保单合同、事故认定书、理赔转账凭证及被保险人对该事故所属项目的理赔服务认可材料”中能证明为“较大事故”及以上规模事故的理赔转账凭证即可?
答:不可以,按招标文件执行,投标人提供处理过“较大事故”及以上规模事故的保单合同、事故认定书、理赔转账凭(略)提供一个得1分,最高得6分)。
问题19:问题二:“第五章 投标文件编制格(略)投标函”、“第二部分 资格审查部分”投标文件封面“法定代表人和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与“第三部分 商务部分”、“第四部分 服务部分” 投标文件封面“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不一致,建议修(略):(签字或盖章)”,与其他投标文件要求一致。
答:(略)
二、补遗
1、原招标文件中的“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复印件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包含独立法人单位和本项目所在地省级(或直辖市)分公(略))复印件”相关表述统一修改为:“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复印件和工商行政管理(略)(或直辖市)分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若营业执照未能体现注册资本金,则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官网截图。”
2、原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独立法人单位获得****年度的风险综合评级(分类监管)评价等级(以中国保监会财务会计部发函为准),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在体现投标人名字处画下划线或其它标记。”统一修改为:“投标人独立法人单位获得****年度的风险综合评级(分类监管)评价等级,提供C-Ross中国保险会偿二代监督管理信息系统中《关于****年第1季度、第2季度、第3季度、第4季度风险综合评级(分类监管)评价结果》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原招标文件中 “第五章投标文件编制格式”中 “一、投标承诺函(格式)”中的“项目名称:**轨道交通*号线*期运营保险项目(请根据不同线路分别制作,每一条线路一份单独的投标承诺函))”修改为:“标段名称: (请根据不同线路分别制作,每一条线路一份单独的投标承诺函)”。
4、原招标文件中 “第五章投标文件编制格式”中 “3.1投标人授权委托书(格式)”中的“**轨道交通*号线*期运营保险项目”修改为:(略)
5、原招标文件中 “第五章投标文件编制格式”中:
5.1投标函部分封面的“**轨道交通*号线*期运营保险项目”修改为:(略)
5.2资格审查部分封面、商务部分封面和服务部分封面中的“**轨道(略)5号线一期、10号线一期财产运营保险项目”。
6、原招标文件中 “第五章投标文件编制格式”中的“四、投标报价(格式)”修改为
以下:
“四、投标报价(格式) (根据不同线路,分别出具)A:请根据不同线路分别制作,每一条线路一份单独的投标函。
B:下列报价请依照每条线路保险期限的天数报价。
致:(略)
我方完全接受贵方在《**轨道交通2号线、6号线、5号线一期、10号线一期财产运营保险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种条件,同时我方愿意以下述保险费率和价格承保**轨道交通2号线、6号线、5号线一期、10号线一期财产运营保险项目。
标段名称:
项目 | 保险金额(元) | 天数 | 费率% | 保费(元) |
1.财产一切险 | RMB | |||
2.机器损坏险 | RMB | |||
3.公众责任险(包含雇主责任险) | RMB | |||
4.总保费 | (大写) | RMB | ||
注:我方拟承保份额为 %至 %,是否可承担首席保险人: 。 |
公司名称: (略)
合法签署人: (略)__
(姓名与职位)
公司盖章: (略)__
日期: (略)__
备注:
1、保险费率报价保留到小数点后四位,第五位四舍五入;
2、保费总报价出现小数点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3、保险费总价金额与依据投标费率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投标费率为准修正总价金额;
4、保费按(略):保费=(保险金额*年费率/365)*天数;
5、以上保险金额为暂定金额,准确保险金额以与招标人签定合同时的保险金额为准。
7、原招标文件第二章前附表第4.1.1内容替换为:每一条线路(即标段)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正本一份和副本三份)应该分别封装,即4条线路共封装4个密封袋,每个密封袋上应注明项目名称、标段名称(可简写,形式自拟)、“投标函”及投标人名称;4条线路投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部分、商务部分及服务部分(正本一份和副本三份)共用一套封装在1个密封袋,并分别注明“资格审查部分、商务部分、服务部分”及投标人名称。然后将相应的密封袋及电子(略)第4.1.2项的规定写明相应内容;所有密封袋的封口处均应贴封条并骑缝加盖投标单位鲜章。
注:若一个文件袋无法装下所有投标文件,可相应增加投标文件袋,如果未按上述规定封装,则记录在案交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8、原招标文件第二章前附表第4.1.2封套上写明内容替换为: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地址:
**轨道交通1号线(含尖壁段)、3号线、4号线一期、环线财产运营保险项目投标文件
标段名称(可简写,形式自拟):
在 ****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
9、原招标(略).2开标程序中第4条内容替换为:“4. 展示投标(略),经展示,未按招标文(略).4.1要求将保证(略),则由工作人员如实记录,开标后交评标委员会认定。”
10、本次招标的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修改为: ****年11月5日10时00分至11时00分;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修改为:****年11月5日11:00时,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修改为:****年11月5日8:00时。
以上通知内容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如与招标文件内容不一致,以本通知内容为准。
**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采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