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梁区东城街道办事处姜家岩社区八组北环路旁的消纳场及设施设备整体招租
标的系铜梁区东城街道办事处姜家岩社区八组北环路旁的消纳场及设施设备整体招租。无土地证,消纳场总占地面积约155亩,设施设备包括冲洗设施、降尘设施、3吨装载机一台、20吨压路机一台、管理用房一间。租赁期限3年,租金不递增,租金按年支付。无租赁、占用、担保、抵押及共有等其它他项权利情况。拟按现状以不低于第一年租金1万元协议或竞价整体招租。
特别告知:
1、本项目挂(略)月30日止,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挂牌,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2、意向承租方可在挂牌期内通过现场报名(工作时间)办理报名手续,并交纳1万元保证金至重庆联交所指定账户(挂牌截止日24时前到账,以到账为准)。现场报名若为代办人办理,须当面签订授权委托书或提供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须明确委托权限,并提供代办人信息,联系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地址。
3、若(略),则采取协议的(略)意向承租方,则采取互联网竞(略)。
4、为保护招租方和意向承租方的合法权益,招租方在此(略),设定如下内容作为要约,意向承租方一旦通过交易资格确认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对此的承诺。若非招租方原因,意向承租方(承租方)出现下列情形导致交易无法推进或影响交易秩序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在扣除重庆联交所交易服务费后,招租方有权扣除剩余部分作为违约金:(1)提出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未参与后续交易的;(2)在竞价或报价过程中,各意向承租方均未进行有效报价的;(3)在被(略),未按约定时限与招租方签订交易合同或未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交易价款的;(4)各意向承租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的;(5)其他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故放弃受让行为的;(6)本公告(略)。未出现上述(略),意向承租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其交纳(略),其余意向承租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承租方产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原路径全额无息退还。
5、意向承租方须自行通过相关资料、实物查勘等方式详细了解标的瑕疵及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标的无土地证等)、现状及有关政策规定,若决定承租,须在报名时书面承诺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承租标的均以实物现状交验为准,意向承租方在挂牌期间有权利及义务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略),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承租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承租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瑕疵为由退(略)
6、意向承租方在被确定为承租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招(略)一年租金汇入重庆联交所集团铜梁支所指定账户。因承租方原因逾期不交剩余租金、逾期不签合同的,除扣除保证金外,招租方有权单方面终止交易。
7、消纳场(略),其余垃圾(含土石方)不得进场,因承租方违反此条规定,招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由承租方承当由此造成的责任。
8、意向承(略)。
9、标的在签订租赁合同次日起30日内由招租方移交给承租方,租期和租金自招租方将标的移交给承租方之日起计算,标的其他未尽事项由租赁双方自行约定,与重庆联交所无关。
10、重庆联交所费用按标的三年成交租金总额的3%收取,由招租方和承租方各自承担1.5%。
11、签订租赁合同前的标的相关费用由招租方负责,签订租赁合同后所发生的一切税、费由承租方自行负责(需招租方名义缴纳的以招租方名义缴纳)。
12、承租方使用范围应符合国家规定及政府规划,不得破坏标的周(略)。
13、标的面积以实际现状移交为准,若与本公告披露的面积有出入,成交价及交易服务费不做调整。
14、承租方因自身原因违法造成处罚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15、租赁期满,承租方须无条件交回该消纳场及设施设备,由招租方重新挂牌招租。
16、以上标的未经招租方同意不得转租。
17、承(略)备押金12万元,合同期(略),设施设备在能正常使用的状态下交还给招租方,自移交之日起30日内招租方无息退还设备押金;若设备不能达到交付条件,承租方需对其进行维修直至达到交付条件,否则招租方有权将设备押金冲抵维修费用,若设备押金不够冲抵维修费用,招租方有权追偿维修费用差额部分。
18、承租方在合同签订之日需一次性向招租方缴纳履约保证金(按第一(略)),合同期满且承租方全面履行合同义务,且将所有设施设备在正常使用的状态下交还给招租方,招租方在30日内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19、其他详情详见《租赁合同》。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 (略)
联系地址:铜梁区巴川街道办事处营盘路39号(重庆联交所集团铜梁支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