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经采购计划文号[zrzyj-2019-018]批准,****受****委托,现就****全市矿山储量动态监测技术服务采购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合格的投标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中介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及数量:
序号 | 项目内容 |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 服务期限 | 预算金额(万元) |
****全市矿山储量动态监测技术服务采购项目 | 选定一家服务单位,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需求 | 3年 | 120.00 | |
备注:由于项目数量不确定,本项目按折扣率进行投标,最终合同总价按实际出具的技术成果数量进行结算。 |
五、 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和浙财采监【2013】24号《****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且未被“信用中国”(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19年10月22日至2019年10月29日;(上午:8:30-11:00 ;下午:14:0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后至2019年11月12日17:00时前允许潜在投标人前来认购招标文件。但超过本公告“质疑及投诉”款规定时间对招标文件提出异议的将不予受理、答复。
2、发售地点:**市宾虹路999号置信大厦9楼、**市兰江街道**路500****中心辅楼B座7层712****银行楼上)。
3、售价:招标文件每份500元,售后不退。
七、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除原件外,以下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经有关部门年检通过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复印件;
2、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4、政府采购报名表。
除原件外,以上资料均应递交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按顺序装订成册。
八、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为:
****政府采购网;
**市公共**交易专栏。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9年11月13日14:00时(**时间)前将投标文****市政府****中心 ****中心四楼开标室(**市**路500号),逾期送达作无效标处理。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9年11月13日14:00时(****市政府****中心 ****中心四楼开标室(**市**路500号)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随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开标会议(委托代理人还应随带参加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若因身份证遗失等原因不能及时提供,可由本人临时身份证原件代替,其它证件不予认可。
十一、其他事项:
1.采****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 号);
(2)《****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3)《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获取招标文件方式:1)现场获取:需携带相关资料,并交纳资料费。2)网上获取:将所需的资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qq.com),业务员审核通过回复邮件后交纳资料费,并将缴费****公司邮箱。
3.****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n/)进行免费注册,具体详见网站供应商注册要求,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前完成注册并成为正式注册供应商。否则将无法完成合同签订与付款程序。
4.招标公告附件所附招标文件仅供阅览使用,潜在供应商应当按照本公告规定方式获取招标文件,未按照规定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无权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及投诉。
5.为确保招投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切实维护各方合法权益,凡在招标投标、开标评标过程中,受到敲诈、勒索或发现围标串标虚假投标、恶意竟标等涉黑涉恶线索者,请及时保留相关证据并向有关部门举报。
举报电话:
**市****领导小组****政法委):0579-****8432
****纪委****机关:0579-****9324
******局:0579-110
举报邮箱:****@163.com
6.本次招标采取开标后资格审查。
十二、业务咨询:
采购单位:****
地址:**市兰荫路27号
联系人:王哲安; 联系电话:188****8344
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市宾虹路999号置信大厦9楼、**市兰江街道**路500****中心辅楼B座712****银行楼上)。
联系人:周媚佳 联系电话:0579-****0658
十三、质疑及投诉
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招标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招标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采购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管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业务监管及投诉受理单位:****政府****办公室;
联 系 人:楼 影
联系电话:0579-****3775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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