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受(略)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2019年第四季度至2020年第一季度河源市固定源废气挥发性有机物监测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2019年第四季度至2020年第一季度河源市固定源废气挥发性有机物监测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略)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项目联系电话:(略)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略)
采购单位地址:(略)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略)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略)
代理机构联系人:(略)
代理机构地址: 河源市区205国道东面、文明路北边商汇大厦24层2406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二、对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等证明文件);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以来任意一月财务状况报表。若投标人新注册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表);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9年以来任意一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5)参加本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3、供应商必须具备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必须具备所有招标检测项目的资质,提供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及附表复印件;4、在“信用中国”网站((略)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略)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投标人(请提供两个网站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页面打印件)。(若在上述网站查询不到该企业,视同未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不得转包、分包。
三、磋商和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略)
谈判时间:(略)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19年10月24日 09:00 至 2019年10月30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河源市区2(略)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略)
磋商文件售价:(略)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9年11月04日 09:00 至 (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略):河源市区205国道东面、文明路北边商汇大厦24层2406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略)
响应(略):河源市区205国道东面、文明路北边商汇大厦24层2406
四、其它补充事宜:
1、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9年10月24日至2019年10月30日期间(办公时间上午09:00-12:00,下午2:30-5:30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略)(详细地址:河源市区205国道东面、文明路北边商汇大厦24层2406)登记并购买磋商文件,磋商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2、购买磋商文件时须提供下列文件:
1、工商营业执(略)(提供原件核对);
2、《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3、检验(略)(提供原件核对);
4、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其有效的身份证复印(略)则不需提供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
备注:1、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提交的报名资料核对,不代表其合格(略)。供应商的资格最终以磋商小组根据其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交的相关资料作出的评审结论为准。2、以上要求报名资料一式两份,装订成册,所有复印件(或打印件)均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五、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项目联系电话:(略)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