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略)
二、项目编号:GXNNZC2019-G2-1088-XYGC
三、首次公告日期:(略)
四、澄清内容:
(1)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2计划工期原为:计划开工日期:2019年08月20日计划(略):202(略)
现更正为:计划(略):2019年11月20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0年09月05日
(2)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第1.13款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 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及其调整办法原为:无论工程量增减多少,除本合同另有约定或现行**计价文件规定可以调整外,均按原中标单价执行。
现更正为: 如果承包人实际完成工程量与招标工程量偏差超过15%以上且该单项造价超过合同总价1%以上的,则超过15%以上增加部分工程量或减少后剩余部分工程量的综合单价按以下方法计算:有定额的套定额计算,执行本招标文件工程计价参考依据,并乘以下浮系数(中标价/经审定的工程招标控制价)结算,其中材料价格有信息价的按施工期间信息价的平均价计取,无信息价的由发包人、监理单位及承包人根据市场价格协商议定。
(3)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第10.4款 变更估价
现更正为:工程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1)合同中已有相同清单项目的,按合同该清单项目价格进行计算;(2)合同中只有类似清单项目的,参照该类(略)(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清单项目的价格计算方法:有定额的套定额,并(?乘(略)%(中标价/经审定的工程招标控制价),□不乘下浮系数)计算,其中材料价格按施工期间的《**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相应价格信息进行计算;《**市建设工程(略),且按合同约定的类似项目审定办法评定。
(4)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第11.价格调整原为:
①法律变化引起的调整;
②工程变更、项目特征不符、工程量(略)
③计日工引起的调整。
现更正为: ①工程变更:按10.4.1变更估价原则的约定调整。
②政策性调整:按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布的文件执行。
③材料价格风险:(略)
④其它:(一)因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漏项、设计变更、相关签证引起工程项目、工程量任何变化的,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1)合同中已有相同子目的,按合同该子目价格进行计算;(2)合同中(略),参照该类似子目价格进行计算;(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子目的价格计算方法:有定(略)(土石方工程除外),并乘以下浮系数(中标价/经审定的工程招标控制价)计 。
(二)国家和自治区、**市政策性调整有关费用标准的,按文件规定执行。
本工程可以调整的主要材料: 本工程可以调整的主要材料及设备详见《承包人提供主要材料和设备一览表》。调整方式按11.1第2种方式执行,调整部分仅计差额及相应税金。其余材料、设备不予调整 。
(5)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第12.1 合同价格形式 原: 本工程可以调整的主要材料:钢材、商品砼、水泥、碎石、砂子、石灰、砖、砌块、铝合金、电线(缆)等超过 n;5% 时,按第 11.1(2)款方式调整。
现更正为: 本工程可以调整的主要材料及设备详见《承包人提供主要材料和设备一览表》。调整方式按11.1第2种方式执行,调整部分仅计差额及相应税金。其余材料、设备不予调整。
(6)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第12.4.1款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原为:工程款原则上按月支付,合同内进度款支付限额为已完成工程量的90%,工程变更部分进度款支付限额为已完成工程量的70%;工程完工验收达到质量要求,结算经 **市财政局 审定后,工程款支付至结算总价(略)量保修金,待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满后返还。
现更正为:工程款原则上按月支付,合同内进度款支(略),工程变更部分进度款支付限额为已完成工程量的70%;工程完工验收达到质量要求,结算经自治区财政厅或建设单位审定后,工程款支付至结算总价的97%;发包人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预留工程质量保修金,待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满后返还。
(7)招标文件第四(略)专用(略).4.4 进度款审核和支付 (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发包人应在进度款支付证书或临时进度款支付证书签发后及时将材料提交**市财政局,资金经**市(略)。
现更正为:发包人应在进度款支付证书或临时进度款支付证书签发后及时将材料提交发包人,资金经发包人审批拨付后支付给承包人。
(8)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 专用(略).2款 竣工结算审核 结算审核约定原为:国有投资项目:(双方结合各地(略)) 。
现更正为:1.本工程最终竣工结算达到《自治区本级财政投资评审实施办法》(桂财办〔(略)规定的评审范围,需报财政部门审定。
2.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14天内,承包人向发包人递交竣工验收合格资料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和报告。
3. 承包人所编制的工程竣工资料经发包人审核后,送到财(略),承包人所遗漏的(略),按自动放弃处理。
4. 如承包人报送的工程结算总价过高,造成该结算审减率超过6%以上的,则超出6%以上部分的审核费由承包人承担,费用由发包人从承包人工程结算款中扣除。其中:审减率=(送审(略))/送审造价*100%;当审减率大于6%时,承包人应承担(略)(净审减额-送审额*6%)*3.5% 。
(9)本项目的招标工程量清单已发布上网,请各投标单位通过**市公共**交易中心网((略)cn) 的投标单位入口登陆**市公共**电子交易系统下载。
(10)本项目的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为2019年 11 月8日9时30分。
(11) 其余内容不变。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略)com.cn)、**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略)gov.cn)、**市公共**交易中心网((略)cn)、中国政府采购网((略)gov.cn)、**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略)gov.cn)、**政府采购网((略)gov.cn)。
六、(略)
招 标 人: | (略) | 代理机构: | (略) |
地 址: | **市(略) | 地 址: | **市青秀区中柬路9号利海 亚洲国际领峰A座610室 |
邮 编: | (略) | 邮 编: | (略) |
联 系 人: | 简老师 | 联 系 人: | 陈工 |
电 话: | (略) | 电 话: | (略) |
传 真: | / | 传 真: | (略) |
电子邮箱: | / | 电子邮箱: | (略) |
招标人:(略)
代理机构:(略)
(略)
相思湖校区教学楼j栋工程第2次澄清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