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设备 | ¥3,500,000.00 | 1 | 批 | 荧光定量PCR仪:具有温度梯度功能,1次至少可以优化8个退火温度,温度梯度范围:≥60°C,温度梯度温差最大:≥24°C |
(一)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政府****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七、供应商资格要求合格****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所投产品若列入中华人民**国依法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型式批准部分)或中华人民**国进口计量器具型式审查目录的,应具有《中华人民**国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
八、获取公开招标文件的地点、方式、期限及售价获取文件期限:2019年10月23日 至 2019年10月30日 17:00
文件购买费:¥300.00元
获取文件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或在“****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以及图纸、补遗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方式或事项:
(一)根据《****财政局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财采购〔2015〕45号)规定,投标人应按要求进行注册,****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cn),登记加入“****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二)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或在“****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以及图纸、补遗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三)招标文件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2019年10月23日)起五个工作日。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
1.报名和招标文件发售期:2019年10月23日-2019年10月30日17:00(工作时间)
2.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分包(售后不退)
2.1招标文件购买方式
2.1.1现金购买
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投标人到**市**区五简路2号**咨询大厦B座502室,递交《****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加盖投标人公章)并购买招标文件。
2.1.2汇款购买
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投标人将招标文件购买费用汇至以下账户内进行购买。通过汇款方式购买招标文件的,将招标文件汇款凭证(注明项目号)、《****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加盖投标人公章)扫描后发送至****@qq.com(邮箱)。汇款后凭汇款凭证(原件或复印件)到**市**区五简路2号**咨询大厦A座5****财务处换取发票。
户 名:****
开户行:****银行****公司**五江支行(行号:102****02191)
账 号:310********00174780
3.在报名和招标文件发售期内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报名才被接收。
4.对微型企业的优惠
4.1投标人为微型企业且所投标产品为微型企业生产的免收招标文件购买费。
4.2微型企业须在报名时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详见第七篇 四、其他“中小微企业声明函”)(微型企业的认定标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4.3若微型企业所投产品不是微型企业生产,又未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进行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的,其报名和投标无效。
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19年11月13日 09:30
投标文件递交结束时间: 2019年11月13日 10:0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交易中心开标厅(地址:**市**区青枫北路6****广场B10栋2层)
十、开标信息开标时间: 2019年11月13日 10:00
开标地点:****交易中心开标厅(地址:**市**区青枫北路6****广场B10栋2层)
十一、联系方式采购人:****
采购经办人:刘俞彤
采购人电话:023-****5030
采购人地址:********学院****设备处
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经办人:刘静,袁新梁
代理机构电话:023-****0648,****8096
代理机构地址:**市**区五简路2号**咨询大厦B座502室
十二、附件